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 > 河北 > 衡水 > 名人

郑端

[移动版] [查看地图]
  郑端(1639-1692),字司直,清初名臣,顺治十六年殿试金榜三甲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官至江南巡抚、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官居正二品。著有《政学录》、《日知堂文集》、《朱子学归》、《孙子汇徵》,均收入《四库全书》并传于世。
  人物生平顺治顺治己亥科,殿试金榜三甲进士,翰林院庶吉士。
  康熙6-7年任工部员外郎,奉命视三楚,清查弊政,使得当地吏治大振。
  康熙7-9年任户部郎中,江西乡试主考官;康熙9-10年任贵州提学道,衔按察司佥事,重振当地文风,任间“明科条,绝请托”。三年丁父忧。康熙15-16年任陕西神木道,衔按察司佥事;在任期间赶上吴三桂三藩之乱,滇黔用兵,郑端“羽书旁午,事无留滞”。三年丁母忧。
  康熙20-24年期间,任浙江甯绍台巡海道兼粮道,在任间“念弁丁运解之苦,加意周恤,一切陋规革除殆尽”,因政绩突出,被浙江巡抚举荐为“两浙,廉明第一”;康熙26-27年任湖南按察使,康熙27-28年任安徽布政使,期间正赶上康熙帝南巡,郑端身率属吏按南巡所需供给尽量从官府出,事事妥帖而不扰民,受到百姓爱戴,康熙帝钦赐御书“端清”二字。
  康熙28-29年任湖南巡抚衔兵部侍郎。
  康熙29-31年任江南巡抚衔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在两江富庶之地,郑端洁身自好,“廉以持躬,静以镇物”,兴利除害,对待属吏宽严相济,使他们不敢徇私枉法。郑端还停止两淮盐商的“岁献”陋规,抑制豪强权贵,从不畏惧妥协。
  康熙三十一年卒于官署,康熙帝钦"全恤"之赐。
下一名人:李子雄
[以上内容由网友"Peter"分享。]

以下与郑端相关信息:

以下郑端相关信息关注度最高:
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共同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如果您有介绍家乡的文字、图片,欢迎与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网站合作 我要供稿 粤ICP备17154672号-3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mail:service@ke2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