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水稻占大连水稻总产量的3/4。种植历史悠久、水源清澈、土壤肥沃,使得庄河水稻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良种”加上适宜的种植条件、特别是“盐碱土壤”,使这里出产的大米晶莹剔透、富含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2004年,阳光农业的万亩稻田被列为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冬一”牌阳光大米成为辽宁省著名商标。目前,阳光农业生产已全部实现机械化,大米加工厂引进了日本最先进的两条生产线,采用全封闭式管理,年加工能力5万吨。
2014年,庄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报的“庄河大米”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域范围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生产地域分布图绘制规范》及庄河大米独特品质形成的产地环境,适宜庄河大米栽培区域主要地处在南起北纬39°27′52″,北至40°12′10″,西起东经122°29′10″,东至123°31′24″的范围之内。其界定的边界为东至栗子房镇砬腰村火石岭屯,西至明阳镇永胜村沙包屯,南至城关街道海洋村,北至塔岭镇隈子村隈子屯。生产面积20万亩,产量8万吨。涉及到沿海和中部地区的14个乡镇,122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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