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山遗址是1958年春村民在山边建牛栏挖墙基时发现的。1958年至1978年,广东、广西两省(区)博物馆文物普查组先后对遗址进行了考察,采掘了磨制石斧、夹沙绳纹陶片、动物化石、贝壳等,因而被确定为新石器时期晚期遗址,1983年立了保护标志,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面积约1500平方米,呈东西走向,南临北部湾,北为丘陵地,东西宽约200米,南北长约400米。西面有一条小河从北向南流入海湾,北面是起伏的山丘,高约10多米。 山上堆积大量贝壳,以蚝壳居多,杂有泥蚶、白螺、网锤等先民遗物,人称“蚝壳山”,被一层表土及植被覆盖。
社山遗址是新石器时代的东兴居民留下的生活印记,是东兴历史悠久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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