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保
李荣保(1887—1967),原名冯荣保,后因与李宗仁结为拜把兄弟,改名李荣保。瑶族,紫荆山横冲村人。家境贫寒,13岁起-为人帮工种田,烧炭或加工胶粉。
李荣保刚直勇敢,于1924年被推为瑶族石牌兵(瑶团)头目。那时紫荆白马山盘踞着一股土匪, 一次竟然掳去瑶族盘成王的妻女,勒要100元东毫赎金才肯放人。盘成王派李荣保前去偷营。李荣保率几十名石牌兵,手执大刀,趁黑摸进匪巢,杀死20多名匪徒,救出盘成王妻女及10多名汉人。
1925年4月, 李荣保率领石牌兵,会同汉族民团,在紫荆山大河尾打垮从广东流窜来的李四、吴六两股土匪。
1928年3月, 广西省政府派石华林来办理桂平、武宣两县清乡工作,石华林命李荣保带领瑶团到武宣东乡白涯漕协助攻匪,李荣保勇猛过人,生擒匪首“猪三郎”和蓝亚光夫妇及匪徒14人。事后,石华林举荐他在地方上效力。桂平县政府于是委派李荣保带一班武装在桂平、武宣交界处护路,曾杀掉八九个-的土匪。
1931年,省政府命桂平县长带李荣保到南宁开会,受到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隆重礼遇。 李荣保离邕回浔时,省政府送给他杂枪130支,子弹1万发,东毫1.5万元,要他招募瑶民往十八山剿匪。十八山是紫荆山腹地,被以陈五、陈七(外号“亚花七”)为首的一股匪徒盘踞20多年。李荣保率领瑶民武装攻入十八山,轻而易举地打散了这股匪帮。随又带领瑶民定居于十八山。
1932年春,省政府批准建立十八山区公所,归桂平县管辖,李荣保任区长。不久改名木山区,随又改为乡,仍由李荣保任乡长。木山瑶区实行民族自治,沿袭传统的石牌制,一切权力归石牌头人(瑶王)。头人拥有自己的武装——石牌兵(瑶团),可自行制定治安公约,还开办化瑶小学。瑶民可自由开荒种植,不派捐,不收税,也不征兵。有个叫黄云焕的青年在化瑶小学教书,实际上是新桂系在木山的代理人。李荣保对他言听计从,把大女儿嫁给他,以进一步密切他同新桂系的关系,巩固他的地位。
李荣保把瑶民开垦的水田挑了五六十亩好田占为己有,又私吞了省政府资助瑶民入十八山屯垦的大部份经费,并把乡公所作为他的私宅,土改时划为富农。
1950年2、3月间,武宣匪首黄钜英带领匪徒到木山乡,煽动李荣堡参加土匪,-。3月中旬,李荣保带领10名乡警跟随黄钜英到碧滩渡口打劫过往船只。8月,李荣保又接受紫荆山匪首刘谨堂指令, 到三江圩攻打人民解放军。9月27日,李荣保到刘谨堂家,与国民党四十八军军长杨创奇、特务杨克明、匪首刘谨堂、卢奕农、满德昂、黄钜英、张国才、张志勇等开会密谋,并被委任为匪四十八军二十五师副师长,匪-救国军七县 (荔浦、蒙山、平南、桂平、武宣、象县、修仁) 民团总司令。会后,李荣保指挥匪徒,杀害群众,攻打人民解放军。
1950年12月,解放军进入紫荆山剿匪。瑶民带信给李荣保,劝他出来投诚自新。十天之后,李荣保终于带枪出来投诚,还动员瑶民把所有0一律缴出,计有轻机枪2挺,冲锋枪5支,卡宾枪3支,加拿大手提机枪1支,以及其他长短枪共计137支,子弹约1万发。其后,李荣保又到武宣东乡,动员各村瑶民缴出长短枪55支,子弹1000发。
后李荣保被人民政府判刑送桂林-大队劳动改造。服刑期间,李荣保认识了自己的罪恶,认真改造,表现较好。1966年1月因病保外就医,1967年6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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