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刘庄为扬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刘庄 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市区广陵路272号。初名“陇西后圃”,建于清光绪间,民国十一年(1922年)归盐商刘氏,修筑后改今名,占地6160平方米。大门南向,园在住宅以北,以院落分隔。园入口有月洞门,上额“余园半亩”,有南向厅屋三间,厅后有院,厅西……[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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