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兴汝阳县儒学记”石碑位于汝南县城南悟颖塔公园内,记述了明代各级-对教育的重视和重兴汝阳县(今汝南县)儒学的过程。 据《重修汝宁府志》载,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明帝朱元璋下诏命翰林院、提刑按察司-,重兴汝阳县儒学。碑文言:“学也者,教之所由施也;教者,性之所由复也。学不建,则教不……[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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