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宗岳(1876~1915),字嵩祝,名坤甫,宿松县人。善为文,工书法。戊戌变法时,他写出数万言的“奏议书”,向朝廷陈述应兴应革的大事,深得两江总督刘坤一的赞赏。27 岁中副举,进京捐得“内阁中书”闲职。后来得到肃亲王赏识,提拔他为六品警官兼探访局长。因不满清廷罗织罪名陷害革命志士,他曾邀……[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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