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1494.4~1561.9)分宜凤阳乡人,明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在工部任主事。后派去徐州,正值荒年,李香“捐俸赈穷”,救了许多老百姓。后转刑部任郎中,不久升任广东兵备道,有功,受到朝廷褒奖。补任山西,又取得较好政绩。升任四川巡抚都御史(从二品官),署大理寺正卿,威镇西南,赐匾……[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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