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仲超
吴仲超(1902-1984)
本县大团镇中大街人。吴仲超出身于地主家庭。7岁起便在父亲任教的私塾读书。1917年至1927年在新场镇信隆当铺当学徒。1927年秋进入上海法科大学(政法学院的前身)读书。1928年暑期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即回家乡从事地下党的工作,先后担任过新场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1931年初调上海,先后任中共沪东区委委员。1932年5月调无锡,先后任中共无锡县委组织委员、县委书记、中心县委书记等职。在组织和领导工人、农-动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断,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抗日战争时期,吴仲超先后担任新四军战地服务团副团长、中共苏南特委书记、中共苏皖区党委书记、江南抗日救国军政治部副主任、中共苏南东路特委书记、江南抗日救国军西路司令部政委、中共苏皖边区党委委员兼茅山地委书记、中共苏南区党委书记、苏南行署主任、中共苏浙区党委委员及组织部长等职。吴仲超为创建茅山抗日根据地,为建立江南东路游击根据地,为开辟、发展和巩固苏南解放区作出了重大贡献。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吴仲超任中共华中分局秘书长,山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在这一时期,他一方面组织后方党政机关和留守人员支援华东前线解放军作战,另一方面组织对江南敌后斗争的支援;同时,还为党和人民收集、保存了大批珍贵文物。
新中国成立后,吴仲超任中共华东局副秘书长、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副校长、中共华东局党校副校长等职。1954年以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部长助理,故宫博物院院长。在担任博物院院长兼党委书记期间,他尊重知识,爱护知识分子,对博物院的专家们,政治上亲切关注,生活上给予适当安排。他曾风趣地说:“保护专家要象保护稀有动物熊猫一样。”他为我国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呕心沥血地工作几十年。他坚持在故宫里不能搞假古董,他说:“否则,可能会给人一种印象:你们的古董都是假的!”所以,他对古建筑的维修要求很严,“古建筑维修就是要按原样,不能非驴非马。”他总结的文物工作的五个环节:整理、登记、制卡、庋藏、修复和复制,至今仍为博物院的“法则”。病危期间,他遗嘱将自己的存款留给故宫博物院,作为科研奖励基金,以推动博物馆事业的发展。1984年10月7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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