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庄村
地名:沈庄村 | 隶属:航头镇 |
行政代码:310115137 | 代码前6位:310115 |
长途区号:021 | 邮政编码:200135 |
车牌号码:沪 | 行政级别:村 |
沈庄村于2002年11月由原沈庄村、大桥村合并组成,位于航头镇北首。沈庄村南与梅园村接连,东以咸塘江为界与四高小区毗邻,北与周浦镇沈西村隔沈庄塘相望,西同闵行区浦江镇革新村接壤,总面积4.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0.53公顷。沈庄村下辖26个村民小组,其中:1组于2009年撤制。至2011年底,沈庄村有户籍人口2032户、4895人,其中农业人口1897人,非农人口2998人;流动人口4701人。村民主要姓氏有钱、沈、朱、费、龚、张、顾、姚、王、谈、杨、钟、陆、李等。沈庄村境域主要河道有沈庄塘、咸塘港、姚家浜、冯娘子港、沈新河、曲龙港、钱明桥港、偷狗桥港、砖滩港;1979年,开挖沈庄河、沈新河;陆路有沪南公路、沈杜公路、林海公路、机场高速公路等;村主干道沈庄路东西贯穿全境,村级水泥路连接家家户户。原沈庄村因与沈庄集镇犬牙交错而取名,东与沈庄集镇和原沉香村毗邻,西同原大桥村及闵行区浦江镇革新村接壤,南与原梅园村和白墙村连接,北隔沈庄塘与原周浦镇沈西村相望,总面积2.55平方公里。2001年,原沈庄村有耕地面积91.2公顷,自然宅村35个,村民小组14个,941户、2382人。清代,原沈庄村境域隶属于十九保七区和十一区。清朝末年、民国初年,隶属于周浦镇。民国时期,属第五区沈庄镇,后为第五区(周浦区)的沈庄乡,裁区并乡后隶属周浦镇。解放初,属周浦市沈庄乡和沈庄区。1955年,隶属沈庄区召南乡。1957年,属下沙乡。1958年,为下沙公社七营。1959年,改为沈庄大队。1984年,改称沈庄村,隶属于下沙乡。原大桥村因境内姚家浜河上有东、西两座大木桥而得名,位于下沙集镇西北边缘,东以齐鸣桥港为界与原沈庄村隔河相望,东南部与原梅园村隔蒋泾浜为邻,南同原牌楼村交界,西隔西新港与原谈弄村和闵行区浦江镇革新村接壤,北以偷狗港为界傍靠闵行区浦江镇革新村,总面积约2.3平方公里。2001年,原大桥村有耕地面积119.2公顷,25个自然宅村,12个村民小组,618户、1597人。清代,原大桥村境域大部分隶属于十九保八区。清朝末年、民国初年,隶属于西联乡。民国时期,分属南汇县第九区(后为第六区)的召楼镇和三民乡,后属召楼乡。解放初期,属下沙区召南乡。1954年后,先后隶属沈庄区和下沙乡。1958年9月,属下沙公社七营。1959年,改为大桥大队;同年10月划归国营召楼农场;1962年,重归下沙公社。1984年,改称大桥村,隶属于下沙乡。 1986年7月,下沙乡建制撤销,建立下沙镇,原沈庄村、大桥村隶属于下沙镇。2002年7月,原下沙镇、航头镇建制撤销,建立新的航头镇,原沈庄村、大桥村隶属于新的航头镇。2002年11月,原沈庄村、大桥村合并,建立新沈庄村。两村合并后,原沈庄村1—14组为新沈庄村的1—14组,原大桥村的1—12组为新沈庄村的15—26组。由自然村大桥村、沈庄村组成。总人口10580人。其中:本村户数2043户,本村人口5000人,农保人口1940人,镇保人口1986人,城保人口966人;外来人口5483人。其他人口104人。耕地1800.00亩,粮田125.00亩,常年菜田1239.00亩,林地178.00亩,鱼塘158.00亩,畜禽场100.00亩。我村2012年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1302.86万元,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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