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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婚俗

纪阳君2023-12-11

契丹婚俗

契丹风俗中,婚俗是比较重要而独特的一种。辽史中关于“青牛白马”的传说,不仅记录了契丹民族最早的历史起源,而且反映了契丹民族最初的婚姻状况。

在这个传说中,契丹人将自己的祖先说成是一位骑白马的男子和一位乘青牛的女子,相遇后互相爱慕,结为夫妻,生子繁衍,逐渐形成了契丹八部。

传说反映出契丹族很早就已开始实行氏族外婚制,即两个不同世系的氏族之间互相通婚。而这两个氏族,则分别被神话为以“青牛”和“白马”为图腾的世系集团。

契丹建国以后,以“青牛”为图腾的血缘集团被标记为“耶律”氏;以“白马”为图腾的血缘集团被标记为“萧”氏。在经历了漫长的社会变迁之后,契丹族依然遵循着两姓互为婚姻的特点。并由于这种习俗,在辽代的契丹社会里,形成了一系列开放多样、独特的婚俗现象。

舅舅可娶外甥女外孙女敢嫁外祖父

契丹人的姓氏基本为耶律和萧两姓。其中耶律一姓,包括原大贺氏、遥辇氏和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家族的世里氏;萧姓则包括乙室氏、拔里氏和断腕太后述律平家的述律氏。契丹族的通婚基本都是在这两个姓氏之间进行的。从阿保机的四世祖萨刺德开始,属于阿保机家族的耶律一系世里氏和述律(后改为萧)氏就形成了互相通婚的习俗。终辽一代,这两个家族之间始终都保持着牢固的嫁娶关系,这一方面是因为延续了契丹族两姓为婚的古老传统,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契丹王朝创立后,耶律阿保机及其后继者将这种关系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规定属于阿保机家族的耶律皇族只能与萧姓的述律后族相通婚。因此,辽代帝王娶后,尤其是娶原配妻子,只能在萧氏家族范围内选择。辽代的九位皇帝,除了世宗耶律阮两个皇后中的甄氏为汉人以外,皇后的位置一直在萧氏家族内传承。到了辽圣、兴、道宗时期,这种情况更是达到了巅峰,由于这三个皇帝的皇后均出自述律平父族萧陶瑰一家,故出现了“一门三后”的说法。

这种两姓为婚的制度在中国古代帝王婚姻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后世的满族与蒙古族联姻虽然与之有相似之处,但耶律皇族集团与强大的萧氏后族集团世代联姻的做法,是任何朝代都无法比拟的。这既是民族发展、社会变迁中对固有传统婚俗的延续,更是辽代实行皇族与后族共同执政的国策体现。而辽代皇族通过与后族的联姻,也起到了扩大统治基础,巩固政治地位的作用。

在契丹族内,不仅要执行耶律、萧两姓互为婚配的制度,辽朝法律还规定,契丹贵族必须在两姓之中的两个高贵家族之间互相通婚,即需门当户对。开泰八年十月,辽圣宗下诏“横帐三房不得与卑小帐族为婚”。明文规定契丹贵族不得与平民通婚,如有特殊情况,需皇帝批准方可进行。如此一来,契丹两姓之间婚配的选择余地就很少了,契丹族内出现了表亲联姻、辈分混乱的情况:甥舅、甥姨、表姑侄婚配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外孙女嫁外祖父的现象也有。辽太祖阿保机与皇后述律平属于表兄妹结婚,他们的女儿质古公主,后来嫁给了述律平的弟弟萧室鲁,属于甥舅为婚。太宗耶律德光的皇后萧温,则是述律平的弟弟萧室鲁与耶律德光的姐姐质古公主所生的女儿,也是舅舅娶外甥女为妻,而萧温则既是述律平的外孙女,又是她的儿媳妇。世宗耶律阮的怀节皇后萧撒葛只,是述律平胞弟阿古只的女儿,述律平是世宗的祖母,阿古只的女儿应当是世宗的表姑,此为表姑侄相配。还有如道宗的女儿撒葛只下嫁萧霞抹,而道宗又娶萧霞抹的妹妹萧思坦为惠妃,这是岳父与女婿之妹的婚配。

按照汉族儒家的纲常伦理观念,不论辈分的婚姻是一种乱伦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但受传统婚俗的影响,并在政治因素支配下的婚姻制度是很难因此而改变的。即使在汉化已深的辽代晚期,当耶律庶箴提议改革,“使各部自立为姓”。以扩大婚姻范围,开辟新的婚姻之路时,辽道宗还是以“旧制不可遽厘”为由而拒绝了。于是,这种“王族惟与后族通婚,门当户对不论行辈”的两姓婚俗,终辽一代,未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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