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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概况(2)

朦胧海2023-09-20

“回回”一词最早在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和南宋彭大雅《黑鞑事略》中出现,主要指葱岭东、西处于喀喇(哈拉)汗朝统治下的回纥(回鹘)人。回回和回纥、回鹘音近,应是后者的音转或俗写。

其时,伊斯兰教已由喀什噶尔向东南传播到和田、叶尔羌、英吉沙尔等地。因此,回回原应包括有信仰伊斯兰教回纥(回鹘)人在内的含义。12世纪30年代,喀喇(哈拉)汗朝亡于西辽,其居民大部分仍是穆斯林。

13世纪初叶蒙古西征,西辽破灭。葱岭东喀什噶尔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同葱岭西的中亚及波斯;阿拉伯广大地区不同民族的穆斯林,大批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东方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和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中国的西北、中原及江南、云南等地区,被称为回回人,成为元代色目人中的重要部分。

后来,他们也以回回自称,是形成回回民族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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