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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概况(2)

亚飞子2024-07-09

社会经济

新中国成立前,拉祜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临沧、思茅、元江和墨江等地于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先后形成封建地主经济;澜沧东北部、双江、景东、镇源、景谷等地虽然基本形成封建地主经济,但生产落后,土地集中程度不高,尚残存村社组织和土司制度特权剥削。这些地区的拉祜族,约占本民族总人口的半数左右,所用农具与汉族基本相同,但耕作粗放,产量较低。地租一般占产量的一半。手工业有打铁、纺织、制竹器等,一般属于自给自足的副业,很少在市场出售。隶属于傣族土司的拉祜族村社,社会状况亦参差不一。耿马拉祜族为傣族土司农奴;澜沧西南部、孟连和西双版纳等地拉祜族为傣族土司贡纳制隶属农民,本族部落首领与成员间初步形成封建隶属关系,但亦有不少地方还残存着大家庭公社组织。这些地区的生产更加落后,生活更为贫困。铁制农具昂贵,十分缺乏,停留在刀耕火种阶段,产量很低。除农业外,还有季节性的狩猎、养蜂和采集,在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金平县拉祜族(苦聪人)的社会经济则严重倒退,他们在森林中从事原始迁徙农业,住的是仅有一人高的简易小屋,不会纺织,以兽皮或蕉叶蔽体;19世纪时还采用“无言贸易”方式与外族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拉祜族人民获得了新生。1953年4月7日成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1954年6月16日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拉祜族人民享受到了民族平等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党和人民政府根据拉祜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于1952—1956年分别实行土地改革或和平协商土地改革。通过发展生产,开展互助合作以及直接过渡等政策,于1958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经过四十多年的开发建设,拉祜族地区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农业生产有了根本改善,许多地方种植了双季稻,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建起了规模可观的炼铁、农机、制糖、纺织、造纸、水泥、采煤等厂矿企业,其中澜沧铅矿是云南省著名的大型企业。还兴办了一批发电站,仅澜沧县有兴建大小电站70多座,全县大部分地区实现了电力照明。原来各县、区、乡间只有崎岖小径,现在兴修了公路,邮电事业已能为最偏远的居民点服务。国营商业和农贸市场繁荣,普遍办起小学,县有中学,还培养出部分大专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一支有文化的民族干部队伍业已初步形成。昔日瘟疫流行,死亡率很高的拉祜族地区,由于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的建立,疟疾等疾病得到有效的控制。过去令人生畏的勐朗坝,如今已变成新兴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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