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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丧葬习俗(2)

佩珍君2023-07-10

古有庐墓之礼,死者葬后,孝男在墓边结庐以守,至第三年服满才许穿吉服。民间多在葬后7日举行巡山,俗谓“做七”。民国时期孝期缩短至一年,期满贴红门联,叫做变红,个别人家因特殊原因,则随做七后变红。

新中国成立后,丧葬简化,有的仅开追悼会,亲朋送些纸仪,机关单位赠送花圈、挽联之类,参加送葬者佩戴黑纱、白花表示哀悼。80年代起,有些人家把尸体运至漳州火葬,有的火化后,仍将骨灰装入盒中再行土葬。近几年来,丧礼又趋向复旧,出现大操大办场面,有少数人家,出殡前大收“纸仪”,出殡时,雇请乐队加入出殡行列,使出殡队伍长达里许,出殡后大办酒席答谢送纸仪的亲友,宴饮间,欢笑喧闹,大非丧家所宜。

依湖西赵氏习俗,凡遇忌辰,子妇以下皆换素服,并迎神主于正寝致祭,若父母忌辰,当尽哀哭,是日不得饮酒、听乐、看戏。

民间有迁移墓地习俗,迁墓者,须择定吉日,捡遗骨放入陶制小雍(俗称“金斗”),请风水先生择佳地下葬。开棺与埋葬均须祭祀,以示尊敬。

基督徒于亲属死后,视其灵魂与主同在,不须悲哀。出葬时,棺上盖有十字白布,牧师率教友与孝属等围棺吟颂“天堂是我家”等诗歌后即行出殡,不哭不祭。周年祀日,仅集家属举行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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