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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元宵民俗(请替身)

又莲郎2024-04-15

泉州元宵民俗 请替身

旧时泉郡元宵节有“请替身”之俗。

“替身”又称“代人”,是能立置的小蔑纸人,其数目应与自家人口数相同。

晚上“请替身”时,需摆上五味碗、酒瓶和酒杯。主妇先焚香,斟酒。少顷,把“替身”逐一拿起,使之接触五味碗和酒杯沿,同时口中念道:“吃肉紧迫迫,吃酒跑溜溜,吃主人酒菜,替主人消灾。”

然后把“替身”送到户外烧掉。人们认为这样可在新的一年消灾弭祸,前途光明。

每年的元宵节,漳州东山县都会有一个特别的抹“替身”的习俗。

据悉,“替身” 是用红纸剪成人的形状,用白纸剪成人的脑袋,头圆且光的是男人头,头上留有发髻形状的是女人头,分别贴在红纸剪成的人体上,再画上五官,据悉,在替身面部上也只能用七笔画出替身的脸部。

到了晚上,家中女主妇手持纸“替身”,分别在家中人身上前后左右擦擦抹抹,口中念念有词“替身替人脚手轻,千事万事你担当”,然后主人往“替身”上吐一点唾沫,再把“替身”扔至街上路口让行人踩踏,以祈全家消灾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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