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
地名:玛曲县 | 隶属:甘南州 |
行政代码:623025 | 代码前6位:623025 |
长途区号:0941 | 邮政编码:747000 |
车牌号码:甘P | 行政级别:县 |
人口数量:约4万人 | 人口密度:4人/km2 |
辖区面积:10190平方公里 |
| 行政代码 | 面积 | 简介 |
尼玛镇 | 623025100 | | 自然环境:尼玛镇位于县城北部,总土地面积141万亩。年均降水量510.5毫米,年均气温2.3℃,平均海拔3460米。 行政区划:辖2个居民委员会,……[详细] |
阿万仓镇 | 623025102 | 1512km2 | 玛曲县辖乡。1958年设阿万仓公社,1962年置乡,1968年复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南部,距县城54公里。面积1512平方公里,人口0.4……[详细] |
齐哈玛镇 | 623025103 | 561km2 | 玛曲县辖乡。1959年设齐哈玛公社,1962年置乡,1968年复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南部,距县城105公里。面积561平方公里,人口0.4……[详细] |
曼日玛镇 | 623025104 | 1050km2 | 玛曲县辖乡。1962年设曼日玛乡,196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57公里。面积1050平方公里,人口0.6万,均为藏族。有简……[详细] |
欧拉镇 | 623025105 | 600km2 | 玛曲县辖乡。 1958年设欧拉公社,1962年置乡,1968年复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北部,距县城54公里。面积600平方公里,人口0……[详细] |
采日玛镇 | 623025106 | 721km2 | 玛曲县辖乡。1962年设采日玛乡,196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120公里。面积721平方公里,人口0.4万,均为藏族。有简……[详细] |
欧拉秀玛乡 | 623025201 | 645km2 | 玛曲县辖乡。1966年为西科河羊场,1983年置欧拉秀玛乡。位于县境西北部,距县城131公里。面积645平方公里,人口0.2万,其中藏族占98%。有简易……[详细] |
木西合乡 | 623025203 | 1590km2 | 玛曲县辖乡。1960年建群强公社,1993年改乡,1984年更名木西合乡。位于县境西部,距县城132公里。面积1590平方公里,人口0.2万,其中藏族占……[详细] |
玛曲县位于甘肃省南部,以四川省为邻。总面积10190平方千米。总人口4万人(2004年)。 县人民政府驻尼玛镇,邮编:747300。代码:623025。区号:0941。拼音:Maqu Xian。 行政区划 玛曲县辖1个镇、7个乡:尼玛镇、欧拉乡、欧拉秀玛乡、阿万仓乡、木西合乡、齐哈玛乡、采日玛乡、曼日吗乡。 政区沿革 玛曲,系藏语,意为黄河。因临黄河而得名。1955年设县,1961复置。 1955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甘南藏族自治州原属的舟曲、碌曲、玛曲3个行政委员会的组织,并分别设舟曲县、碌曲县、玛曲县。玛曲县管辖的区域是:原属夏河县的欧拉、三乔科、卓格尼玛、齐哈玛4大部落,并且仍按4大部落进行工作。县人民委员会驻卓格尼玛部落。6月16日成立。1958年12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2次会议决定撤销碌曲、玛曲2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洮江县。洮江县驻尕海。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4次会议决定:恢复玛曲县,以合并于洮江县的原玛曲县行政区域为玛曲县行政区域。 2000年,玛曲县辖8个乡:尼玛乡、阿万仓乡、齐哈玛乡、采日玛乡、曼日玛乡、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欧拉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41399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尼玛乡 13449 欧拉乡 3883 欧拉秀玛乡 2465 阿万仓乡 4727 木西合乡 2557 齐哈玛乡 4280 采日玛乡 4063 曼尔玛乡 5975。 玛曲,系藏语“黄河”之意。位于黄河上游,即所谓的河曲地区,县名因之。玛曲县地处甘、青、川三省的交界处,属高山草原区,沃野辽阔,是天然的优良牧场,自古为游牧民族活动的场所。拉卜楞寺建立后,这里的大小部落成了该寺的 “拉德”(神民)、“穆德”(政民)、“曲德”(教民),直接受拉卜楞寺政教势力的控制。1928年建立夏河县后,划归夏河。1943年设立信义、自由、欧拉3个乡。解放后,于1955 年建县,1960年与碌曲合并为洮江县,1962年分县,县治设在美都塘。玛曲县下辖欧拉秀玛、欧拉、尼玛、曼玛、采日玛、齐哈玛、阿万仓、群强8个乡,面积约1万多平方公里,有人口2.57万多人,基本上是藏族。玛曲县是甘南州的主要畜牧业基地之一,所产河曲马远近闻名。玛曲县辖1个镇、7个乡:尼玛镇、欧拉乡、欧拉秀玛乡、阿万仓乡、木西合乡、齐哈玛乡、采日玛乡、曼日吗乡。 历史 玛曲县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地处青、甘、川三省交界,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上一个藏民族为主,多民族聚居的纯牧业县。也许出于黄河对这片神奇土地的迷恋她流经该县并形成180度的大转弯,把美丽的玛曲拥容在这独特的第一湾里, 构成了草原上这一秀丽的风景线──黄河首曲。 玛曲地区,古称羌区锡支河流域。远古称占据高原三峰者藏族六姓氏之一,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即党项)即迷所属玛柯繁衍于此(《安多政教史》)。春秋战国时,董氏后裔已发展成许多部落。秦时仍属滇零之"种存部"。晋北朝时,黄河首弯部属党项弥药地区。隋时大部属河源郡。唐时属吐蕃将军悉参(节度使)多弥卫(卫府设在河曲)属同恰 (州)九州六部之──玛柯(藏语、意为河曲)董氏。宋时,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地区。元时属吐蕃等处宣慰司之脱思麻路,此地仍沿称零地。明朝时,除卓格尼玛属陕西都司洮州卫外,其余属朵甘都司赞善王分地──巴西诸郡。清时隶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1723年发生"罗卜藏丹津事件"后,属清朝钦善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管辖。1777年兴起的拉卜楞之盟在河曲首先组成流官制欧拉部落。1898年河曲南山全归拉卜楞管辖。1928年隶夏河县。1953年3月中共甘南工委派欧拉工委和欧拉行政工作组进入玛曲开展工作,9月设立玛曲行政委员会。1955年6月,经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设县。 因"玛曲"系藏语黄河的译音而得名,称玛曲县,隶属甘南藏族自治州。1959年1 月,玛曲、碌曲合并,称洮江县。1962年1月,撤销洮江县,恢复玛曲、碌曲县,行政仍属甘南藏族自治州.全县辖8乡36个村委会,一个畜牧试验站和一个大鹿养殖场。 产业 总面积10190.8平方公里,总人口3.82万人,其中:牧民人口3.08万人。自建县以来,我们已经走过了四十余年的历程。四十余年来,特别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各族人民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按照"以牧为主,多种并举"的发展思路,使我县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迅速发展。 目前,全县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 玛曲县在经济协作与开发上拥有区位、资源和政策三大势, 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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