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窝镇
地名:蒲窝镇 | 隶属:灵台县 |
行政代码:620822108 | 代码前6位:620822 |
长途区号:0933 | 邮政编码:744000 |
车牌号码:甘L | 行政级别: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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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面积:125平方公里 |
一、地理位置 蒲窝乡位于灵台县中南部,东北与本县中台镇毗邻,南与陕西麟游县接壤,西连本县百里乡。南北长15公里,东西宽10公里,流域面积125平方公里。共辖10个行政村100个合作社2664户10961口人。总耕地面积47998亩,人均4.38亩。 蒲窝乡地处黄土残塬沟壑区,地势由南向北倾斜。海拨在1100—1350米之间。整个地形呈凤爪形,基本是以两条大沟分割成南北走向的东、中、西三道塬组成,东塬稍宽、中塬次之,西塬更狭。相传汉刘秀避难藏土中,用麦秆通气,故称蒲窝为通气三塬。塬面虽破碎狭窄,但土质优良,野生资源丰富,林草茂盛,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达到23.8%。 二、气象资料 均日照时数2453小时,平均气温9.30C,年降水量650mm,夏季多东南风,冬季多西北风,风速年平均为每秒2.8米,蒸发量1440mm,干燥度80%,平均气压863hpa,无霜期170天,早霜期多出现在10月10日,晚霜期在翌年5月10日,地面冻结多开始于10月份,全年最大冻土深度48厘米,冻土严重期在2月23日左右。 三、历史沿革 蒲窝乡解放前为镇,解放后设蒲窝区;1956年撤蒲窝区归坷台区;1957年撤区并乡时分属城关、蒲窝乡;1958年公社化时分属中台、百里公社管辖;1961年归灵台公社,同年12月设公社时,沿用合作化时五星农业合作社名称,取名五星公社(驻四郎殿)。1982年更名为蒲窝公社,1984年更名为蒲窝乡。蒲窝因其位于蒲谷尾而得名。 四、社会经济发展 (一)农业 2004年底,全乡农业总产值达到3398万元,比上年增长9%,其中种植业产值2263.09万元,增长3%,林业产值238.27万元,增长5%,畜牧业产值812.58万元,增长8%,农业社会总产值3695万元。全乡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5280亩,总产量达到8600吨,夏粮总产量3160吨,秋粮总产量5440吨,全乡农村人均产粮784.6公斤,财政收入83.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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