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石刻原址在金牛村东南角约500米的公路下河边。在一巨石斜面上一块长1.75米,宽0.7米的长方形空间内,由右至左,横书草刻有“江流有声”四大字。字高约0.8米,宽约0.06米。该石刻为漾濞县知事王协忠于1916年书题后令石匠镌刻。
现因修筑大漾路,已将石刻凿切下来,迁至南面约百余米的公路边,镶砌于另一巨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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