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符石牌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镇南桃符(老场)街口,建于清咸丰初年,是申文学为昭彰叔娘(申允继妻)懿德,请旨修建。牌坊高约7米,四柱三门。中间正门,宽约2.5米,两边侧门,宽约1.5米。门上方为扁额,两面题词.一面是“节同金石”,一面是“性凛冰霜”。扁额上方另竖一扁,书“圣旨”二字。牌坊历经风雨,至今仍然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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