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公
李仲公,原名李其荃,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农历2月24日出生于贵阳城北下堰寨(今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下堰村)的一个秀才家庭,幼随其父李农卿(庆春)读书习字,后入贵州蚕桑学堂就读,18岁考取官费生进入京师国立法政专门学堂学习,1914年春毕业,与北洋法政专门学堂毕业的李大钊共同创办《北京法政学报》。
1918年,黔军总司令王文华任重庆镇守使,奉孙中山之命,策动西南护法。李仲公应王文华之邀回黔,任黔军总司令部参赞兼贵州政治会议委员,与留日回国的王伯群、何应钦等新派人物从事“革新贵州”运动,成为当时黔政核心智囊,有名的“牟符二参议,张李二秀才”。王文华遇刺身亡,贵州革新派失败,李仲公、何应钦离黔,先后投入国民党阵营。1924年,孙中山改组国民党,实行国共合作,李大钊担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经李大钊、汪精卫介绍,李仲公在上海加入了国民党。黄埔军校建立后,何应钦担任总教官,但不安心于黄埔军校工作,准备北上另谋高就。李仲公在上海接到何应钦“粤局暗淡,决心另求出路”的来信,李仲公立即回复一长函“将当时世界大势和南北情况作了详细的分析,并指出中国革命的0必将到来,黄埔党军必有发展,北洋政权必将崩溃”等种种理由去劝阻何应钦,打断何北上的念头,在黄埔安心工作下去。李仲公此举,成就了国民党军政第二号人物何应钦,从而进一步加深了两人的感情和友谊。广东国民政府东征,李仲公出任东江绥靖委员(何应钦)公署秘书长,因胞弟、东征军第一师政治部主任李侠公加入中共,而受到何应钦部-分子的攻击,愤而辞去何应钦秘书长职务。迨广东国民政府筹备北伐,组建国民革命军,蒋介石任总司令,经汪精卫、何应钦等人推荐,李仲公任总司令部参议、总司令代表,奉命赴川黔,联系刘湘、赖心辉、周西成、彭汉章等旧相识响应北伐,闻宿敌袁祖铭回黔,李仲公行至南宁而返回广州。国民党“整理党务案”后,李仲公接替叶楚伧出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长,并担任了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秘书处处长,承担蒋介石的文案工作,拟写《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宣言》檄文及《收拾西南策略》,被蒋见纳看重。
1927年1月6日,国民革命军军务善后会议在南昌总司令部行营召开,李仲公出任总政治部主任邓演达兼任委员长的军法政治工作审查委员会委员。宁汉之争,李仲公作为蒋介石与国民党左派人士邓演达的斡旋人及蒋介石与何应钦的联系人,卷入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斗争旋涡。为维护完成北伐的统一局面之念,李仲公不赞同蒋介石-,思想左倾;又不赞同中共及国民党左派倒蒋,因而蒋介石的-、反(武)汉的事情,由蒋交给秘书处机要科长陈立夫办理,不使李仲公与关。1927年3月15日,身为国民党中央书记长的李仲公在武汉被唐生智扣押,后由邓演达保释。李仲-入南京蒋介石阵营,出任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次长等要职,蒋介石的文案遂为陈布雷代理,“文胆”之誉为陈氏摘取。
东征期间,李仲公还担任过潮海关监督兼汕头交涉员,在东征军政治部主任周恩来的领导下,参与收回英租界的斗争。后来李仲公担任过招商局总办、禁烟委员会主任、-,系国民党军政要员中有名的秀才,在民国时期译著有《日本帝国主义的满蒙观与我们的驳议》、《禁烟问题》等书籍出版行世,并著有《南游笔记》、《六书新解》等诗文稿,其书法作品被时人视为精品收藏。
李仲公,历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长、国民政府交通部次长、--等职务,是国民党要员中有名的诗人、书法家。解放后任民革中央常委、民革中央宣传部长。1950年7月21日第42次政务会议任命为政务院参事。1956年2月8日第24次国务院全体会议任命为国务院参事。1978年5月26日被撤销参事职务。1978年5月26日,李仲公审查小组作出《关于李仲公问题的处理决定》:“关于1968年春李仲公交出两封伪造信陷害贺龙同志问题,审查小组报经中央批准,认为这是李仲公配合林彪、‘-’反党集团蓄意陷害贺龙同志的一起极其严重的-事件,李仲公罪行严重,又不老实交代。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本应从严惩处,逮捕法办,但考虑李已年近九十、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不再捕办,决定撤销其国务院参事职务。每月发给生活费80元,交国务院参事室监督。”1978年6月20日,李仲公因患肺炎等症,医治无效,在北大医院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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