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县城墙,为原灌县县城城墙,位于中国四川省都江堰市。现存宣威门及部分墙段。2012年7月16日,宣威门古城墙列入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明弘治年间,知县胡光将原夯土城墙改为石墙,奠定了灌县县城基本格局。
城墙简史
唐宋
据《灌县志》记载:“唐、宋时城以巨木为栅。”就是用粗大的木材作栅栏,代替环城的城墙。木材容易腐朽,需要经常更换,于是到了宋朝元祐年间,一位叫刘随的官员被朝廷派到了灌县。冥思苦想后,刘随下令:“环植杨柳数十万株,使相连属,以为界线。”《灌县志》上记载了刘随围城植柳的事:“今白沙杨柳坪至杨柳河是当时遗迹。”这样一来,既免除了更换栅栏之苦,植下的数十万株杨柳又成了围绕县城的绿色城墙。
明代
到了明朝,农民出身的朱元璋诏令天下筑城。于是灌县的绿色城墙被砍了,按朝廷的规定依山傍水,筑土为墙,包以墙砖,还建成了东西南北四道城门。
清代及民国
后来,又历经了清朝、民国,城墙时有垮塌,时有维修。
新中国成立
1951年,修成阿公路,拆除北门城墙,取土垫路基。1952年,拆西门城墙,取墙砖修人民会场。1958年,拆南门城墙,修人民银行、灌口镇医院、百货公司。1968年,拆北门至烈士陵墓段城墙,修新华彩印厂。
玉垒山段保护范围:现占地范围外延5米。
西街段保护范围:城墙东端、西端、北面各向外延伸5米,南面外延至内江北侧河堤边。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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