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滩镇
地名:花滩镇 | 隶属:长宁县 |
行政代码:511524104 | 代码前6位:511524 |
长途区号:0831 | 邮政编码:644300 |
车牌号码:川Q | 行政级别: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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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面积:52.06平方公里 |
长宁县花滩镇地处珙县、高县、长宁三县交界处,位于长宁县西南部,地形以丘陵为主,距长宁县城32公里,距蜀南竹海20公里,距宜宾市28公里,距金筠铁路金沙湾火车站8公里,距宜宾飞机场32公里,省干线宜珙水泥公路穿境而过,集镇通水泥路,村村通机耕道,村通有线电视、程控电话率75%,全镇依山傍水,山青水秀,人杰地灵,民风淳朴,物产丰富,信息畅通,交通便捷。 花滩原名花舟桥,始建于明末清初,建国后为花滩区公所所在地,1992年撤区并乡时由原花滩、宁敢两乡合并成立花滩镇,全镇辖14个农村行政村,1个街道居委会,117个村民小组,镇域总面积52.0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76.9公顷,总人口22301,其中农业人口21094人。 花滩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镇,镇域经济以农业为主,主产水稻、玉米、小麦、红苕、花卉、竹木、核桃、板栗、柑桔、茶叶、甘蔗、蚕桑、油菜、蔬菜等农作物,主产猪、鸡、鸭、鱼等畜禽,主产兽药、建材、猪鬃等工业产品,个体工商业以粮食加工营销和个体商业为主,旅游资源宁春水库尚待进一步开发。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发展环境全面优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走向美好。2001年GDP6124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6275万元,财政总收入135万元,人均纯收入2462元,2000年被规划为市级小城镇建设试点镇,2001年被评为省级先进文化镇、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镇和县级“六好”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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