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春
王三春(1884~1939)本名王汝仁,乳名仁娃子,字炳林,号三春。四川巴中(今属平昌)人。家境贫寒,父亲早亡,母亲守寡抚养他。王三春幼时读过几年书,父亲死后辍学务农。清光绪三十年(1904),王三春20岁时因争山林树木与族长、巴中首富王宗林斗殴,自知闯祸不浅,纵火烧掉王宗林的一间茅草房,离家逃往川陕交界的大巴山,聚集数十名混迹天涯的流浪汉,先砍青冈棒为武器,后偷袭一股弱匪成功,缴获步枪三五枝,开始了昼伏夜出、打家劫舍的土匪生涯。紧接着,王得知土兴场的民团有枪50多枝,于一日深夜以在四山放火的疑兵之计,吓得团总惊慌万状,以“全部缴枪,保全性命”为条件,派员与王谈判,达成和解协议。王的势力进一步壮大。
1925年,王在通江河地区活动频繁,数次与巴中军阀郑启和争夺地盘,但终因力量单薄而向北转移。1929年春攻打陕南镇巴县渔渡坝成功,缴获镇巴县南区区长王应钦的步枪数枝。至此,王的匪员已有五六百名,200多枝枪,并和势力相当的土匪陈德三互相勾结。不久,四川军阀刘存厚派部属廖雨辰攻打镇巴县。王见廖兵多势大,主动让开。1930年,廖雨辰被冯玉祥打垮,已被国民革命军第十七路军招安的陈德三驻防镇巴。王不服,聚集千余人将陈赶走,独霸镇巴。他在经济上自成体系,设税局自行征税,设铜元局自制货币;军事上,扩展势力,收罗部卒,存积粮草,蓄谋更大发展;政治上不受任何势力指挥与节制,每遇国民政府或地方实力派收编时,则坚持“受招不受编”。
1932年4月,赵寿山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七路军旅长兼西乡警备司令时,派员赴镇巴招安。王接受招安,被委任为川陕边游击司令,仍驻防镇巴。此时,王已有四个团的编制,部属4000多人。中共地下组织也派出陈仁三以参谋身份进入王三春部,计划争取改造王部,但成效甚微。
1933年9月下旬,进入川陕边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在黑虎地区与王部相遇。王见红军纪律严明,战斗力强,不敢与之交战。10月,红军东进迅速拿下宣汉、达县等城市,王为自保,派员与红军达成“谅解”,形成不战不和、相安无事的局面。同年冬,四川军阀刘湘奉蒋介石之命对红四方面军创建的川陕苏区实行六路“围剿”。王投靠刘湘,被任命为四川“剿匪”总司令部第一纵队队长,1934年3月30日由城口经万源东向县城进攻,与红军激战于冉家坝。不料背后突然开来刘湘的范华旅,正好把他夹在红军与范军的中间。王恍然大悟,方知刘湘借刀杀人,遂调转枪头与范军对峙。红军闻讯派政工人员魏传统与王密谈,达成停战与彼此互通有无协议。
王部与红军停战后,刘湘调动所部和驻防陕南的第十七路军合力“围剿”。因双方兵力悬殊,王只得逃往湖北竹溪县,随后又率余部七八百人分散流窜陕南,重整旗鼓,终于重新占据镇巴县,引起国民政府和西安行营的焦虑不安。1939年3月,西安行营主任兼陕西省政府主席蒋鼎文根据蒋介石命令,令驻防商县并任西荆公路预备第一师师长的谢辅三率部入山进剿。谢辅三吸取国民政府军多次围剿王部均告失败的教训,化整为零,联合友邻部队,历时10个月,终于将王的残部围困在户县秦岭北麓的太平峪,弹尽粮绝的王三春只得缴械投降。至此,活动于川陕两省秦巴山区达35年之久的王三春匪患始告平息。1939年12月31日,蒋介石下令将王三春在西安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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