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于清光绪元年的中和灏,就是古镇上三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在中和灏的大门右侧,立有两块石碑,记载着中和灏被2009年2月被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7月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中和灏大门口,有一块介绍其情况的牌匾,上面写着:中和灏建于清光绪元年,坐东北向西南,四合院布局,由山门、正殿、左右厢房组成,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主题建筑为单檐硬山式、抬梁式砖木结构,屋脊、泥塑、木雕、石刻保存完好。中和灏对研究自贡清代民居建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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