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海珠区政府选定龙潭经济联社辖内共约1200亩的果林为试点,以政府为主导,由街道代表区政府与经济联社签具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营形式、收入分配等项目,通过这种形式,由政府出资将现有果农的土地反租过来,进行集中管理,集约经营,建设形成规模的果树公园,由政府负责对公园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拨出专项经费,进行果树成片改造、土壤改良、沟渠清淤、河涌整治、病虫害防治等。政府出资按每亩每年1500元向果农租地,首期租赁期为10年,与1113户果农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集中管理,建设农业生态公园。
景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滘南路龙潭村
乘车线路:广州市内乘14、45、250、252、264、270、761、762、801、988、高峰快线39、74、夜56、夜6、夜8路公交在新滘中路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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