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兆光
任兆光,1957年1月29日出生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金美管理区一个农民家庭。1976年2月,任兆光参军入伍。1977年6月,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79年2月,任兆光参加了对越自卫还击战,并荣立二等功。1980年他脱下戎装,又穿上警服,成为东莞县常平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
1990年8月,任兆光在侦查一宗-机动车团伙案件中,审讯疑犯时斗智攻心,狡猾的狐狸终于露出尾巴,被他抓住,疑犯只好供认在常平、深圳、佛山等地-三辆面包车、12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主犯周宇荣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1992年3月的某一夜,大雨滂沱,寒风凛凛,正在值班室的任兆光接报:清远市农行一职员在金美百乐宫卡拉OK娱乐城附近被歹徒抢走一个手提包,内有-手枪一支、子弹数发和现金人民币近万元。歹徒有0在手,随时都可能行凶杀人,任兆光把仅有的三件防弹衣发给了民警,然后一声令下:“立即围捕,截回0!”他亲自带队,在大雨中搜索了近四个小时,终于在一建筑工地找到歹徒仓惶逃遁丢落的手提包,寻回了0,为社会消除了一大隐患。
1992年5月,常平公安分局成立之时,金美派出所也相应成立,任兆光被任命为该所副所长。1996年4月,他被任命为该所所长。经济发达了,治安复杂了,任兆光告诫自己:力保一方平安,无愧父老乡亲。他做到了。
同年6月4日晚,一对夫妇在司马派出所管辖的火车站被一伙骑黑色摩托车的歹徒抢劫了港币21000元、人民币580元及BB机等物。7日晚上,任兆光听金美治保主任反映,辖区有一外地人有辆可疑的黑色摩托车,他立即警觉起来并以查户口为名将两名流窜分子抓获。在其拒不认罪的情况下,他带领民警到本市各镇及增城市等地调查,查证了这伙歹徒共作案五宗,抢劫人民币达11万元、港币26万元,从而侦破了这个“黑马”抢劫团伙。
1996年6月9日上午8时,东莞市常平镇还珠沥管理区叶华荏个体毛织厂发生惨案,造成一死四伤。金美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任兆光带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任兆光在询问案情后,即指挥民警、治安队员包围厂房,把凶犯监视起来,他率队冲上三楼,警告凶犯,劝其投案自首。砖头却像雨点般向他砸落下来。任兆光当机立断,鸣枪警告,凶犯居高临下有恃无恐,仍猛扔砖头往下砸人。
须臾,地面监视的同志急报:“凶犯双手拿砖头冲下来了!”
守候在三楼阳台楼梯口处的任兆光在这危难之际大踏步冲了上去,阳台通道仅有80厘米宽,砖砌的护栏只有高40厘米。在搏斗中,任兆光与凶犯同时从三楼的阳台摔下来……
任兆光倒下了,烈士英年,年仅39岁。
1996年6月10日《东莞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任兆光与歹徒搏斗壮烈牺牲的英雄事迹。随后,-发来唁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南方日报》等媒体先后对任兆光的英雄事迹作了报道。
1996年8月1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任兆光为革命烈士。1996年8月26日,-追授任兆光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光荣称号。
(何潮宗陈植荣孙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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