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少雄
叶少雄( 1923~1948),连平县溪山下塘水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其父因吸鸦片烟,卖光了家产,并把年仅3岁的叶卖给百叟村欧阳光普为孙,叶也由此被改姓更名为欧阳继洪。民国28年(1939)冬,他高小毕业。次年3月,因不满宗族房姓的歧视和压迫,毅然离开欧阳光普,返回下塘水老家。叶回家后,先是在软坑街祥兴客栈打工。同年下半年,他受聘到本村积庆小学教书。其间,叶阅读了许多进步书籍,接受了进步思想,并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民国31年春,在中共地下党的帮助下,叶转到茶峻山小学教书。同年5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32年(1943)4月,国民党连平县政府掀起-浪潮,叶少雄被捕,他虽在狱中受尽折磨,但仍坚持斗争,决不吐露地下党组织的秘密。次年元旦,他和其他“政
治犯”一起被押到湖南衡阳罗家祠。同年9月,又被押往贵州。当这支队伍到达湖南安东县时,该地遭遇日军进攻,叶乘乱逃走,辗转回到老家。
民国35年(1946)春,叶串联郑俊、叶祥照等20余名进步青年组成新连河边区游击中队(后改称连南队,旋又改称飞虎队),受江北人民自卫总队领导,叶任中队长。
民国36年(1947)2月,叶率连南队80余人在梅洞坳截击逃敌,击溃敌保安团1个连。接着攻打软坑、溪东、田源、水西、沙心等乡公所,破仓分粮救济贫民。同年3月,连平县“剿匪大队”一部纠集溪东联防队共60多人,企图跟踪“围剿”飞虎队。叶率飞虎队一部与郑大东所率部队合兵一处,共80余人,在软坑牛形径设伏,给敌人以毁灭性的打击。
民国37年(1948)四五月间,敌人派重兵“围剿”新连河边区游击队。为粉碎敌人的“围剿”,江北人民自卫总队决定拔除新连河边区“剿匪”办事处副主任、反动地主谭凤轩盘踞的水西据点,打通我军通向半江的道路。6月3日,战斗打响,叶率队在河树湾埋伏。当他得知突击队在敌据点第二重门受阻,进退不得时,便不顾危险,亲率6名队员由沟渠迫近敌据点,准备掩护突击队员撤出。正要展开攻势时,叶不幸中弹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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