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少明
曹少明(1902—1975),大埔县人。因家境贫困,仅读4年书,便跟父亲到老隆镇做店员,3年后,父亲病故,为了生活,他更加卖力做工,节衣缩食。民国17年(1928),开始自己开业经商。民国26年,他与胞兄少珊,将店铺资产迁至河源,专营大埔特产陶瓷缸瓦,店号为“万泰栈”。那时,正值同乡挚友饶彰风(当时任中共东江特委宣传部长)、黄若潮(中共东江特委组织干事)及周匡人、王淑仪等人,在河源县城搞地下革命活动,曹少明对他们为国家民族利益而不怕牺牲的精神十分敬佩,在他们精神感召下,曹少明开始追求真理,倾向革命。
民国28年(1939)春,东江特委饶彰风等领导人,为便于在东江一带开展革命斗争,决定在河源县城太平中路创设“东江书店”,掩护中共东江特委机关,使之便于指挥东江各县的革命活动。曹少明得知后,拿出财物支持开办书店。不久,东江书店遭日机炸毁,饶彰风等领导同志的革命活动则在曹少明家中进行,有几次国民党搜捕革命同志,曹少明不顾家人安危,机智地将饶彰风、王若潮等藏进自己家中重叠的大水缸内,一次次使地下党领导得以脱险。
曹少明为避免嫌疑,还花钱买通河源县城各个帮派、商人,使自己在0中争得席位,选上0监事之职。他与饶彰风等人,合伙在古竹开设油榨、蒸樟树油及办盐业等生意,运货上至老隆,下至博罗、惠州各大小圩场销售,既可以为地下党活动筹集经费,又便于加强东江沿线地下党组织的联系。
民国33年(1944)2月,为掩护革命活动,确保中共地下党的安全,根据饶彰风意见,曹少明用钱收买城镇镇长,出任太平街第二联保保长职务。任保长之职历时三年半,不但为革命营救和掩护了不少革命志士,而且还将所领的薪金,于民国34年7月7日,全部捐献给抗日前线。抗日战争胜利后,东江特委机关人员,集中北撤,曹少明掩护革命同志的任务已告完成,经三次极力提出辞呈,辞去保长之职。
1949年9月,河源县城解放。此后,曹少明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号召,拥护党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他一马当先,将自己店铺的全部财产实行公私合营。他先后被选为河源县第二、三、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还当选为这几届的河源县副县长,在任十多年,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各界人士,认真做好-工作,带头走社会主义道路。
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曹少明始终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风雨同舟,同全县人民一道,节衣缩食,共渡难关。他任副县长期间,除了分管工商业之外,还管文教工作,经常深入学校调查,勉励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宣传党的教育方针。
1975年5月4日,因年老体弱,患病医治无效逝世,享年7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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