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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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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冠慈(1883~1911)
  林冠慈,原名冠戎,又名阿庸,广东归善梅湖乡(今惠州市上梅湖村)人。出生贫苦农家,自幼耕种为生。小时在本村林姓的祠堂里读了几年书塾。因家贫,由其二哥冠志带到香港打杂工维持生计。后到广州,在基督教会外出传教的“福音船”上学习驾驶,并加入了同盟会。清宣统二年(1910)春,刘思复、高剑父、陈炯明等人在香港组织“支那暗杀团”。翌年春,林冠慈由高剑父介绍加入暗杀团,初时只担任勤务工作。辛亥“三·二九”广州起义失败,暗杀团开会决定铲除两广总督张鸣岐和镇压起义最卖力的广东水师提督李准。林冠慈自告奋勇,担任执行员。临行,团中同志问他有何遗嘱,他说:“我以身许国,所系念者惟0耳。请勿使0知之,以伤其心。”为此,他特意改名为林冠慈。闰六月上旬,他抵达广州,与由其他组织派出、同时担负暗杀任务的陈敬岳等人每日分头出动,伺机剌杀张鸣岐、李准。闰六月十九日(8月13日)中午,暗杀团侦悉李准到长堤中法韬美医院探病,途经双门底(今北京路)。林冠慈用茶箩装两枚炸弹,在路旁怡兴缝衣店门前等候。下午一时许,李准乘轿至双门底下怡兴缝衣店门口时,林冠慈向他的乘轿连掷两弹。0声中,李准从轿中滚出,胸部和双手俱受重伤,断肋骨两条,昏迷不醒,未毙命,而随从卫队死伤者20余人,其余兵勇乱枪齐放。林冠慈额上中弹当场牺牲。后被移葬红花岗,辛亥革命后被誉为“红花岗四烈士”之一。乡中父老为纪念他,弘扬其为国捐躯的革命精神,于民国35年(1946)将梅湖小学(林冠慈的母校)改名为“冠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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