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应祷
方应祷(1617~1702),原名应祧,字彦特,号维城。惠城镇南美村人。十岁丧父,依母勤读经书。入学后,每次考试均名列前茅。
清顺治十四年(1657)中第五十三名举人。清康熙十九年(1680)授四川重庆府南川县知县。到任时,见该县村庄一片荒凉,人民生活贫困,而又粮赋紧逼,悲惨至极。遂为之呈请各级上司减免粮赋,减轻徭役,使人民得以安居乐业。不久该县瘴毒流行,人心惶惶,一些-僧人乘机造谣破坏。他及时严惩恶僧,竭力消除灾害,人民感戴万分。在职四年,清正廉明,爱民如子,政绩卓著。离任时,行囊空空,民攀辕卧辙,有“琴鹤赋归,清风两袖”之颂。监司史起贤题赠誉为“德化川流”。
他家居二十年,热心家乡事业,潜心著作。编有艺文集及惠来方氏族谱(今仍存)。康熙二十六年(1687),知县张秉政聘他参加纂修《惠来县志》,他深入细致,探求每个细节,翔实记述,于情于理,均符实际,深得县内人士称赞。后又有奸商李云龙等屡次偷采茅坪矿山,事关县治,他视为己责,不辞劳苦,上 书督抚,力陈弊害,恳请勒石永禁。
他一生处已端方,待人和易,以“吃亏学讷”四字教训子孙。五子均是庠生,孙方锡道中乾隆三十九年(1774)举人。终年86岁,举祀乡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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