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纪念中学于1931年,由孙中山之子孙科,受国民党政府的委托,从南京返乡时着手筹建。该校为仿宫殿式建筑,庑殿顶、红墙、蓝色琉璃瓦。分鹤龄堂、皓东堂、寿屏堂、庆龄堂等四间课堂和慕贞堂校务处、礼堂(一层为图书馆,称为逸仙堂)及男女生宿舍生活区等设施组成。原校舍于1934年7月竣工,主楼逸仙堂于1936年落成(设有图书馆和小剧场)。建成后,孙科曾任校长,现该校为广东省重点中学,广东省一级学校。
2004年11月被市人民政府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单位。
2008年11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5月确定为全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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