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天锡
郑天锡(1884—1970)
字云程,号茀庭,三乡雍陌村人,法学家、外交家。早年香港皇仁书院毕业后,赴英国剑桥大学研究院攻读法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国5年(1916)参加国际法学公开考试,获首奖,被聘为国际法学会会员、英国“告老沙”法学会名誉会员。1919年回国后任大理院(最高法院)推事。1921年华盛顿会议时任中国代表团专门委员,又任修订法律馆总纂、外交部编纂处总纂、关税会议专员会委员、调查法权委员会筹备处处长、法权讨论会顾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等职。1923年任外交部参事,1927年任驻古巴公使,1929年任-委员和外交委员会委员,1931年任司法行政部常务、政务次长。1932年以公使衔代表中国出席柏林第十一届国际刑法兼监狱会议,继而又出席丹麦哥本哈根第六届国际统一刑法会议,并被选为该会议副会长。1936年被推荐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兼任清理旧国际联盟委员会委员,获南京政府授予二等采玉勋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其意识到海牙将会沦陷,故将法庭的重要文件档案搬到日内瓦,使这些文件得到较好保存,此举深得欧美人士称赞。1946年6月被派驻英国任大使,赴任之前,曾出席有21国参加的巴黎和会。1950年1月,因英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台湾与英国断交,其去职,仍留居英国。1970年1月30日因心脏病在伦敦病逝。
著作甚丰,主要有英文本《国际刑法》、中英文本《大理院判例》、《大理院判例讨论》、《捕获审检厅审检法》、《暂行新刑律例》、《民法及民刑诉讼法》等。另外,对中国文化和法律历史方面的阐释亦不少,其中有英文本《中国文化及中国艺术文化历史观》、《孔子所塑造之中国》,还有著作《东方与西方》、《食论》、《八十感言》等。
[以上内容由网友"Bob"分享。]
以下与郑天锡相关信息:
以下郑天锡相关信息关注度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