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堂占地面积6354平方米,建筑面积1826.6平方米。包括讲堂、教务处、礼堂、会客室、师生宿舍等建筑。自民国15年(1926年)以后,增设了图书馆、仪器室等。学堂悬山顶,脊、梁、檐、屏等精雕细刻人物花卉,壁画彩绘栩栩如生。现学堂建筑仍为学校所用,由于年久失修,部分雕刻、屏风、匾额已遭破坏。
1992年阳春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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