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时代:距今7000年前
保护级别: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公布编号:430121—0050
公布地址:长沙县暮云镇大塘村
类别:古遗址
公布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8
南托大塘新石器遗址位于长沙县暮云镇南托乡大塘村,遗址距长沙市南约20公里的湘江东岸河滩,大部分被压于湘江大堤下。
南托大塘新石器遗址位于湘江东岸河滩,大部分被压于湘江大堤下,暴露于河滩,部分被江水冲洗殆尽,遗址旁边有一采砂场。河堤下为大塘村三兴组居民,以种植水稻为农作物,遗址对面为一小洲又名兴马洲。
南托大塘新石器遗址位于湘江东岸河滩,1985年底,文物普查时发现临江堤尚存一小土台。1986年2月至3月对该处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发掘面积80平方米,文化堆积最厚处1.05米,虽然发掘面积不大,但堆积较为丰富,出土了一批极有特色的遗物。
南托遗址不但是湘江流域发掘最早的早期新石器文化遗址,且其遗存内涵丰富,特别是修复成形的典型器物较多,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通过以上的对比分析,我们对该遗存的文化类型及有关的问题似可做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判断或推测。
(一)、南托遗存是年代与洞庭湖区的皂市下层文化晚期至汤家岗一期大体相当,而文化性质有别的早期新石器文化。应单独作为湖南早期新石器文化中一种文化类型,因其出土地点为长沙县南托乡三兴村大塘组,何介钧先生曾将其命脉为“大塘文化”,但考虑到“大塘”地名处颇多,将使这一具有特色的文化缺乏其典型性和标志性,故宜定名为“南托文化”,有的研究者已经使用了这一名称。
(二)、根据现存的发现,南托文化分布的范围目前主要在湘江中下游,资江下游的益阳蔡家园也发现了属于此文化类型的遗存。南托文化可分为三个阶段,其早期以汩罗黄家园遗址为代表,包括汩罗附山园早期遗存,其延续期为包括附山园中期的“磨山类型”或谓“堆子岭文化”的一批文化遗存。
(三)、南托文化从湘江下游向中游发展,在发展中与洞庭湖区古文化关系密切。其早期受益于彭头山文化,在鼎盛时期,可能受到来源于西南的带有神秘色彩的原始文化的影响,进一步丰富了其文化内涵。
(四)、南托文化以陶器火候较高、装饰手法较多和纹饰内容丰富为特色,虽其延续期以后的发展线索尚不清楚,但很可能与商周以后兴起的南方印纹硬陶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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