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冢朝西偏南,三沙土筑成,底径2.3米,堆高0.5米,墓围上方竖汉白玉石碑3块,边框与碑顶饰花岗岩,总高2米。正中墓碑阴刻毛泽东主席手书“罗哲烈士之墓”,两旁为墓志,记载烈士生平事迹。
罗哲,字以恒,马家河打板塘人,早期中共党员。1902年9月16日出生在一户普通农家。16岁时考取长沙高等工业学校。在此期间,他成长为-中的积极分子和骨干力量,并由此和毛泽东相交。1922年,罗哲考入北京俄文法政学校。读书期间,他积极参加了“五卅”运动、“三一八”运动,在“三一八”惨案中,罗哲为掩护同伴身负重伤。之后,他得知毛泽东在广州举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于1926年离开学校来到农运讲习所任教员,并在毛泽东的介绍下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初,任全国农民协会筹委会秘书,协助毛泽东筹备全国农民协会工作。1928年7月25日,罗哲因叛徒出卖被捕。10月底,被反动派杀害于长沙市浏阳门外,临刑时罗哲挺立不跪,高呼口号,壮烈牺牲,年仅26岁。
1956年8月l1日,毛泽东主席写信给罗哲遗属,将亲笔题写的“罗哲烈士之墓”的碑文和300元赠款一并寄来,为罗哲修墓,在湘潭县人民委员会资助下,烈士墓不久建成。1962年1月,株洲市人民委员会重新修葺,改立祁阳石墓碑,并加墓志。
罗哲烈士墓于1995年4月被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月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1月被株洲市委宣传部公布为株洲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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