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梅
王其梅
(1913-1967)
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西藏军区副政治委员,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书记。
湖南省挑源县人,1913年12月27日出生于桃源县三阳乡一个殷实的农民家庭。1928年春,考入常德隽新中学读初中。1930年冬为-封建包办婚姻只身出走,前往北平求学。1931年入北平私立弘达学院读书。第二年考入国立北平大学附属高中,在该校加入反帝国主义大同盟,并担任支部书记。1933年1月加入共青团。同年4月23日,由于参加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公葬--,被捕入狱。出狱后毅然投笔从戎,党组织派他到张家口冯玉祥部从事兵运工作。1933年7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4年秋入中国大学经济系学习,任经济系党支部书记,积极从事革命活动,后被校方发现,令其转学。1935年9月转入民国学院,任该院青年团支部书记兼西城街支部书记。1935年一二九运动中,任民国学院抗日救国会交际股长,两次组织民国学院的革命师生举行--。1936年3月5日,由于叛徒出卖,再度被捕。后经组织营救出狱后,去河南省西华县三区凌头岗普理学校,以教师身份作掩护,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历任党支部书记、区委书记、县委书记、中心县委书记、特委宣传部长。1938年春,日军占领豫东,又遇上大春荒,他遵照党的指示,积极组织人民群众抗日,拦截奸商运往敌占区资敌的130多万斤粮食,并就地分给群众,使数万饥民得救。1937年底至1938年10月,主持开办抗战训练班,任西华人民抗日自卫团政治部主任、豫东特委组织部部长、特委书记。筹集武器,培养军事干部,建立起一支600人的战斗力较强的抗日武装。1939年11月,率抗日武装大队东渡黄河,开往水东地区进行游击战争,反“扫荡”。1941年,任新四军四师三十三团政委、水东党政军委员会书记兼独立团政委。1943年5月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3年12月随军南渡黄河,到豫西开辟抗日根据地,任河南军区独立七旅军政委员会书记兼政委、四地委副书记、四分区副政委,分管地方工作。他依靠群众,机动作战,灵活地打击敌人,坚决摧毁伪政权,打击死心塌地的汉奸武装,取得多次反“扫荡”的胜利。解放战争中任豫皖苏一分区司令员、政委兼地委书记、五分区司令员、政委兼地委书记。1948年10月,奉命参加开封的解放和接管工作,担任开封市特别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1949年12月,任十八军副政委兼川南泸州军管会主任,负责川南地区的接管工作。
1950年初,党中央确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为加快进军西藏的步伐,于4月在十八军中组建了以他为政委的前进指挥所。他率部跋山涉水,为大军进藏开路。每到一地,拜访当地土司头人、-、堪布等,按西藏礼俗做工作。10月7日至17日,指挥发起昌都战役,解放西藏的东大门,打开进军拉萨的通道,为和平解放西藏创造了重要条件。当选为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主任兼昌都地区工委书记。率军进抵拉萨初期,面对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散布谣言、煽动藏胞反对解放军进驻西藏、寻衅闹事等严重情况,他镇定从容,坚决按党的政策办事,轻骑简从,登门拜访僧俗官员及各界人士,晓以团结爱国的大义,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有效地稳定了西藏局势。1952年1月、被任命为西藏军区副政委兼军区党委副书记。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尔后,任自治区工委书记、常务书记、监委副书记、边防委员会主任、政协副主席等职。驻藏期间,还连续当选为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民族委员会委员。
“文革”时期,林彪、--集团炮制了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的重大错案,使他蒙受不白之冤。1967年8月15日在北京含愤逝世,终年53岁。1979年1月25日,党中央为他平反昭雪,作出公正评价:“王其梅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是我军优秀军事指挥员和政治工作者。”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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