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刚
陈建刚,1966年9月28日出生于湖南省城步县西岩镇的一个干部家庭。
1982年,陈建刚考入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7月陈建刚以品学兼优的成绩被分配到城步县-西岩派出所工作,随后又在1991年调往城步县-刑侦队、邵阳市-刑侦大队工作,历任副股级、正股级侦察员。在这段时间,陈建刚克服恶劣工作环境,充分应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治安管理和侦查破案工作。在工作中,他不惧危险,冲锋在前。其中在侦破当地一宗杀人碎尸案时,为了抓获罪犯,他不顾个人安危与之展开激烈的搏斗,当正要生擒到嫌疑犯时,却被嫌疑犯用钉耙扒了一耙,浑身多处被打伤,鲜血直流,他忍着疼痛死死地抱住嫌疑犯不放,与随后赶到的同伴一起将嫌疑犯制服。工作中,他时刻牢记依靠群众的法宝,积极开展深挖扩线破大案。1990年,陈建刚侦破一起价值30万元的系列-案件,在侦查中,陈建刚深入群众获取线索,一举查获了以伍常群为首的34人特大-团伙。多年来,陈建刚由于工作积极,成绩显著,于1985年、1986年、1988年、1991年、1992年度共13次被评为先进个人或受到个人嘉奖。1991年在侦破伍常群团伙-案中被城步县政府记功一次。
1994年3月,陈建刚从湖南省邵阳市-调到深圳市宝安公安分局上南派出所,先后任该所上星警区警长、刑侦组长,后调到分局-大队重案二中队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的侦察破案工作。
1995年1月4日,沙井南洞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已经下班回家的陈建刚还未吃完晚饭,就骑上摩托车第一个到达案发现场,迅速开展现场的调查走访工作。在走访一家工厂时,保安员反映曾看见过形迹可疑的人在案发现场,但说不出可疑人员的体貌特征。表面上看起来一个线索似乎就断了,但陈建刚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敏感性,紧追不放,他再次找到那位保安员作深入的了解,从而获取到破案的重大线索。在当天晚上,陈建刚在福永镇凤凰村的一出租屋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使这宗案件从发案到破获不到28小时。
1995年7月21日在沙井镇上寮村发生了一起抢劫出租车案。当时现场勘查中,有价值的线索不多,陈建刚把现场调查访问确定为破案的工作重点。在辖区内开展艰苦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三天之内他与其他同志一起就走访了500多人次,并注意捕获每一个有价值线索。在侦破此案中,他大胆使用各种侦察手段,建立特情耳目,使该案很快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第三天,他发现居住在上寮村一出租屋的一名四川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了尽快查获疑犯,他不分昼夜,连续作战。他通过调查发现疑犯Call机和Call台信息,首先找到了住在东莞市长安镇疑犯的情妇,获取了重大线索。当晚,陈建刚带队到福田新田路一出租屋进行伏击,将外出归来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缉拿归案。经审讯,又抓获另外八名同案犯。
1995年1月,辖区内连续发生13宗摩托车-案件,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刚走马上任上星警区警长的陈建刚毅然向所领导立下军令状,发誓不破案就打道回府(即回湖南),于是,他组织专门力量和大巡逻伏击的力度,连续守候13天,终于将两名盗车案犯人赃并获,从而一举破获了辖区内的摩托车-案13宗,收缴赃车16辆。
陈建刚是一个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好民警。1997年3月派出所抓获一名“车匪路霸”嫌疑犯。在审讯中,陈建刚得知这个案犯是自己中学老师的儿子,不久老师又从湖南打电话过来,请求陈建刚念在昔日师生情分上从轻处理。在情与法的考验面前,他选择了法。最后老师理解了他,还称赞他:“当年你是一个好学生,现在是个好警察,这是我做老师的光荣。”
三年来,他亲自组织和直接参与数百起大小案件的侦破工作,为特区公安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1995年、1996年陈建刚受到年终个人嘉奖并被评为沙井镇优秀共产党员,1995年被评为“宝安区政法战线办案能手”及1995年度宝安区优秀公务员,1996年被评为“宝安区公安分局优秀侦察员,还在侦破上南“78”杀人案及“14”杀人案等案件中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1997年7月,他被分局党委任命为副主任科员。
1997年10月,为了响应宝安分局“破凶案、破积案、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的冬季百日破案战役,陈建刚参与了东周杀人碎尸案的侦破战斗,他日夜拼搏在工作的第一线,抱病坚持工作。10月19日下午,他因连续几天腹泻在医院输液,刚拔下针头,他马上就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之中。10月20日,他们了解到三水警方抓获的广西籍的凶杀疑犯与东周“7·18”杀人碎尸案有密切联系这一重要线索后,陈建刚顾不上身体有病主动向领导请战,要求出差三水摸查。当天中午11时40分,陈建刚与东周派出所民警陈满雄驱车出发三水。一个小时后,他们所驾驶的三菱车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沙河路段被一辆高速飞驰的丰田中巴猛烈撞击尾部,司机陈满雄当即昏迷,陈建刚在车内受到猛烈的撞击后身受重伤,但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强忍头部的剧烈疼痛奋力抢救受伤昏迷的陈满雄,他解开系住陈满雄身上的安全带,将陈满雄从车内抢救出去,使战友转危为安;然后又以顽强的毅力,忍住剧痛,跑到肇事中巴的车上将七八个伤者搀扶下车,并扬手拦截过往车辆救援受伤群众。当时,他拦了四辆车都没有停下,最后终于拦停了一辆部队车牌的小轿车将重伤者先期送医院救治,然后又拦停了一辆人货车将剩下的几名伤者搀扶上车,护送去医院。在医院里,陈建刚掏出工作证担保,让医院赶快组织抢救,医生们当时并没有在意这位其实受伤最重的伤员。就在司机陈满雄被抢救苏醒的时候,陈建刚终因伤势过重,精力耗尽,突然“扑通”一声倒下,大家的注意力才集中到他身上。经X光拍片,发现他颅内严重挫伤、生命垂危。医生做了开颅手术。发现颅内脑浆已经翻转。这样,因救别人而耽搁了抢救自己的宝贵时间,造成颅内损伤进一步恶化。10月21日凌晨2时30分,陈建刚因抢救无效不幸光荣牺牲。
陈建刚牺牲后的第三天,深圳宝安公安分局党委作出了向陈建刚学习的决定。在全局掀起了向陈建刚学习的0。各种新闻媒介,如《宝安报》、《深圳法制报》、《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羊城晚报》、《深圳侨报》、《广朔日报》以及宝安电台、宝安有线电视台等都大篇幅地报道了陈建刚的英雄事迹。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省公安厅警察基金会看到关于英雄陈建刚的事迹报道后表示,陈建刚舍己救人的英雄行为值得大力表彰,他是深圳人民的光荣,也是湖南人民的骄傲。湖南的公安干警也应该学习陈建刚的优良品德。
1998年8月24日,-追授陈建刚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1999年4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陈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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