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芬
李芬(1904-1928)
李芬,名棠荫,女,今严塘乡下渔溪村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十二月十九日生。
民国7年(1918)入宝庆爱莲女校,在进步教师蒋砚田、罗卓等影响下,李芬积极参加争取女权的斗争。她和同班同学伍芝、陈含明等上街宣传。李芬在演说时说:“……族权就象石磨的上盘,封建礼教象石磨的下盘,折磨我们妇女几千年,不行!我们要把这两块磨盘掀开,彻底砸碎!”李芬还发动同学利用假期下乡组织妇女联合会,革除缠足、纳妾、-童养媳等恶习。倡社会新风,被称为“爱莲女杰”。
民国ll年(1922)李芬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14年(1925),以学习扎实,思想进步,得到校长徐特立器重和培养,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11月,长沙市长郡、兑泽两中学,为反对校长专横,任意开除学生曾三、段潇等,举行全校学生-。省长赵恒惕派武装弹压,激起全市学生愤怒。ll月9日,李芬、陈新宪等30余名长沙市学联代表带领全市学生代表三千余人赴省教育司-。
民国l5年(1926)4月,李芬的独生子何陶出生。七天后丈夫病故。公婆不给学费,要她停学在家中守节,带小孩。她坚决反对。在父亲支持下,忍痛离开刚满月的孩子,毅然回校参加毕业考试,随后去北京求学。8月,李芬考入国立北京大学文科预科,中共北大学生支部书记段纯(湖南宝庆人)指派她发展组织。当时中共北方区书记李大钊,常派助手谢伯瑜到北大联系工作。谢和李芬为同乡,李芬因此结识李大钊,常就党的理论与学术问题,趋聆教诲。是年l0月20日,李芬介绍同班同学刘莹入党,后与谢伯瑜介绍张炯、伍芝入党,还与刘莹介绍曹孟君,刘叔兰加入党组织。
李芬在北大,成绩优良,善于辞令,曾奉党的指示多次参加国语演讲,宣传革命理论与学术思想,受到刘半农、高一涵、陈西滢等名教授好评。李芬常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革命活动。她化名黄思曼,常去北京前门、大栅栏一带,秘密散发革命传单。一次李芬将“打倒军阀张作霖”的小块标语涂上浆糊握在手中,见一警察,便拍着他的肩膀(标语便贴在肩上)问路,警察向前一指,背着标语满街跑。同志们都赞李芬勇敢机智。民国16年(1927)4月6日,李大钊、谢伯瑜等60余人被张作霖逮捕,李芬积极参与北大等26所大学的学生和上万劳工-抗议。28日李大钊、谢伯瑜等人惨遭绞杀。李芬与张炯、伍芝等宝庆同乡集资安葬谢伯瑜烈士。7月,因革命需要,李芬调往天津,在中共直隶(今河北省)省委担任文书,工作繁重而艰苦,李芬却应付裕如。团省委书记曾盛赞她为“女中豪杰,前程无量”。是年冬,党组织为了保护革命火种,派李芬等转移到南方工作。李芬回到邵阳后即与中共湘西南特委书记贺旭取得联系。
民国l7年(1928)春,李芬任中共邵阳特区城东支部书记。不久,中共邵阳县委会成立,她任县委组织委员,在城乡积极发展组织。为响应湘西南特委组织年关-,李芬四处筹措资金并自捐巨款,接济特委经费与购买0弹药,有力地支援了龙山-。
由于叛徒赵立杰出卖,邵阳警备司令部疯狂搜捕,李芬归家避险。二叔李维宽(团总兼族长)骗她去自首,遭坚决反对后,将她强行捆送邵阳警备司令部。狱中,敌人逼李芬交出0弹药,对她严刑毒打,多次昏死过去,她宁死不屈,破口大骂:“0弹药不能交给你们这些狗强盗去镇压革命群众!”
7月25日,李芬在临刑前将自己三套衣裤都穿在身上,用针线缝在一起,以免歹徒玷污自己圣洁的遗体。赴刑场时,她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迈着坚定的步伐,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慷慨就义于邵阳打枪坪,年仅24岁。
1986年清明节,中共邵阳市委与新邵县委为李芬烈士墓立碑,以彰忠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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