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永州会馆始建于清光绪十三年(1887),由永州东邑等八县商人集资修建,并在房屋左墙上镶墙垣界止石碑:“永州濂溪宫”。初作客栈,后为会馆,为侨商岁时欢聚之地。光绪丙午三十二年(1906),永州八县对房屋进行重修,新建大门右边房屋1间,并在二进额枋上刻“光绪丙午重修”字样。民国13年(1924),会馆职首为加强房产管理,组织八县商人商议,特制定《永定规约》3条,严禁随意租、卖房屋,并刻碑《永定规约》、《永垂不朽》两块,分别镶在大门内外的砖墙上。1958年,此屋政府收为公房,由房管部门管理,市民租住。
“会馆”是明清时期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洪江当时虽是会同县辖的弹丸小镇,但全国竟有10省20府80余县,先后在洪江建立会馆,这一历史现象在全国尚属罕见。永州会馆正是这种现象的实物见证,它集客栈、会馆、经商、娱乐于一体,是综合性活动场所,其建筑结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风格别致,手法细腻,额枋题记和碑文石刻保存完好,为研究明、清商业会馆的发展状况、历史背景及其管理制度和地方建筑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
永州会馆自修建以来,商人们一直把保护管理工作放在首位;永州会馆收归政府后,统一由房管部门保护管理和修缮;2002年洪江区管委制定了洪江古商城保护方案,并将永州会馆纳入保护范围;2003年9月永州会馆被公布为洪江区重要文物保护点,由区文管所负责监督保护。保护范围:以会馆墙基为起点,东至14米处,南至30米处,西至13米处,北至25米处。建设控制地带: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米处。
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共同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如果您有介绍家乡的文字、图片,欢迎与我们联系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网站合作 我要供稿 粤ICP备17154672号-3 |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mail:service@ke2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