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为清。位于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此为省内第一个受到保护的省级历史文化的街区。
南正街位于黔城镇南面,为旧县署所在地,系清道光十八年(1838)知县龙光旬修建,有《修城厢内外街道记》可证。路面中间以一米宽的青石板横铺,下有沟渠,两侧以0.36米宽的石板作走线连接,全长200米,宽80米(含民房基地),总面积16000平方米,并有石牌坊一处,街道两侧民居屋檐板均成“S”形起翘,并有封火墙,成为典型清代建筑群。
区域内主要建筑:
旧县署。南宋熙宁时为茅草盖顶,宝庆元年(1225)“易茨以瓦”。明洪武后毁以兵火,景泰元年(1450)复建,成化二十年(1484)增修赞政厅、架阁、库房、常平仓、八字衙门、鼓楼等。雍正六年(1728),大堂侧建西廊、琴房、甬道、戒石碑亭等。道光十七年(1830)造书房、横屋、男女监房,丁夫住房共27间。民国间有石板路宽3米,由头门直达大堂。新中国成立后,由黔阳第三中学使用。
万寿宫。建于清中叶,建筑占地1000平方米,正面墙宽25米,门坊高8米,,为桶形窨子屋,头们有青石方柱,门侧有青石浮雕、有立体人物塑像,室内有旧戏台,台顶圆棚呈斗拱式,做工精细,地面铺石板,两侧看戏台完整。
太平宫。建于清中叶,占地400平方米,青石板铺地面,室内戏台、天井、厅室、门坊保存完整。
1983年10月1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号96-39。
信息来源:湖南文物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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