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为清。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沅江路,此为洪江古商城中有代表性的古建筑。
清道光年间(1821—1850)由经商发家的张道士修建。光绪初年,江西商人杨和继在此经营木材、布匹等,民国11年(1922)由洪江首富陈荣信购下并继续用作商行。
此为以“窨子屋”为主体建筑的院落,由正房、东西配房及厢房组成。屋外有厢房、楼梯间及庭院。封火墙高11.16米,厚0.40米,敷以石灰砂浆,外面四周又以青砖墙转护,形成夹墙通道。封火墙东西长24.77米,南北宽14.37米,正屋横排居中,东、西两端为配房,两侧建厢房连接,成为并列两进式布局,组成两个天井,东头北向开八字院门,直通东侧天井。正屋坐西向东,为单檐木质穿斗梁架结构的两层楼房,面阔3间。二楼一进为库房,二进为走廊,一楼住人。屋面施小青瓦,梁架结构均为穿斗式。挑梁用料较大,置鼓形素面八方石础。楼房后层高3.94米,二楼空间高3.45米,通高9.96米,房屋宽敞,布局合理。装饰不多,仅八字门楣上泥塑“清白家风”横额,院内铺石板,院墙上有清代书画家郑板桥手书的“吃亏是福”泥塑横额,下面竖排题记为“满者损之机,亏着盈之渐,损于己则益于彼,外得人情之平,内得我心之安,既平且安,福即在是矣。板桥郑燮题”。此为清末居此的书法家郑煊将板桥手迹置于壁上,为庭院增添了文化意趣。
2002年5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号80-39。
信息来源:湖南文物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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