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赫绩
邓赫绩(1886~1926),金沙洲积神庵人,因排行第七,皮肤黝黑,故得名“黑七”。邓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7岁到地主家当放牛娃,14岁从师学泥工,16岁随父亲到洞庭湖一带打零工,奔波于华容、沅江、宁乡、益阳等地。后来投奔河溪水的驻军当了兵,不久转入湖南新军49标。
邓秉性刚直,重义气,好打抱不平,结交了不少穷朋友和江湖豪侠,逐渐产生了“劫富济贫”的思想。邓秘密串连几个志同道合的士兵,在一个深夜带走7支步枪,回到桃江、宁乡交界的雪峰山,在王爷洞公开树起了“打富济贫”的旗帜,与附近观音堂高坤领导的农民武装遥相呼应。1921年9月,反动豪绅合办的团防放火烧了邓家和高家。邓率部深夜潜入竹怀庄,击毙头目李儒亭,还在院墙上写下一段话:“你办团防,我败团防,今天烧你屋,明天夺你枪,后天叫你见阎王!”邓与高坤分头率队下山,一举捣毁两泉湾反动头目高质的老巢。高坤不幸中弹身亡。1922年11月,邓率领百余人,化装攻入益阳县城,缴获大批武器弹药,处决了杀害高坤的高维桢父子。邓的队伍纪律严明,保护百姓。邓不贪财不好色,爱护士兵,富有胆识,弹无虚发,“绿林豪侠邓黑七”的威名在湘中地区广泛传颂。
1923年冬,邓欣然接受刘承烈收编,并根据刘的提议改名为“赫绩”,寓“赫赫业绩”之意。1924年春率部开赴益阳县城,编入湘西靖国军领导的“湘中游击司令部”,任该部第二支队队长。1924年秋,邓随军讨伐湖南军阀赵恒惕,率部在溆浦智取赵的第一师,因功升任团长。后编入国民革命军第二军,邓任53旅12团团长。1925年,邓指挥全团分兵两路突袭连平城,一举击破叛军防线,攻克连平县城。军政治部主任李富春对邓格外赏识,邓经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6月,邓率全团作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先锋参加北伐,攻占醴陵、萍乡,屡建战功。在新余激战中,邓身先士卒,冲锋在前,不幸身中数弹,壮烈牺牲。邓公葬于益阳会龙山,国民政府追认为陆军少将,后来将其英名镌刻在北伐阵亡将士纪念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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