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军
李振军(1920.06~2008.03)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委,中共湖南省委书记。
湖南省凤凰县人,1920年出生在凤凰县一个清末秀才家庭。自幼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从中国古典文学和历史故事中汲取营养。县城小学毕业后,到沉陵教会中学读书。因-外国教师打学生被除名,又到常德省立三中读书。1935年在长沙参加-,反对日本帝国主义。1937年9月辗转千里奔赴延安,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八路军,人抗日军政大学学习。结业时留校工作,后上前线参加战斗。历任抗大二分校指导员、第一军分区组织科长、旅组织科科长、政治干校教育主任、团政委。解放战争时期,随军参加解放东北,任东北军区纵队副秘书长、师政治部副主任、军秘书长、兵团干部部副部长。建国以后,任师政委、广州军区政治部青年部长、五十五军政治部主任。1963年任四十七军副政委。“文革”期间,任湖南省军区副政委、省革委会副主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调任军事科学院政治部主任。1982年以后,任新组建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政委。1985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他在长期的军旅生涯和领导工作中,识才爱才用才育才,传为佳话。1948年初,任董存瑞所在团的政委,在冬季练兵中发现了班长董存瑞这个先进典型,建议全团向董存瑞班学习,还谱写一首赞扬董存瑞的歌曲在全团教唱。1948年5月,董存瑞在攻打隆化战斗中手擎0包炸敌堡壮烈牺牲,成为人民解放军著名的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平津战役中,某部连指导员郭俊卿患病,检查出来是女扮男装。他知道后,认为这是一名巾帼英雄,并报请军党委批准,授予她一级战斗英雄称号。还撰写《人民世纪花木兰》的文章,在报上宣传其英雄事迹。
到武警部队工作以后,他建议武警总部召开了优秀班长代表会议,树立了10个优秀班长标兵,提拔了一批优秀班长任排职干部。他强调武警部队姓武也姓文,要文武双全,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他要求武警部队各级领导一定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曾书写了一个条幅:“我愿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以此自勉与励人。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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