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坦麟
张坦麟(1677—1750),字画臣,北湖北省汉阳县丰乐里(今东西湖区柏泉农场)人。仲璜三子。
清康熙五十年(1711)举人。初任户部主事,综合考核为“精勤”,故为赵恭毅、张清恪大司农所器重,推荐他任通州仓监督。
雍正元年(1723),累升迁至鸿胪寺卿。三年(1725)授两淮盐运使。
五年(1727)晋升江苏布政使。在江苏与巡抚陈时夏意见不合。
六年(1728)正月调山东时,陈指使江苏新任布政使赵向奎擅造伪证,勒赔巨额银两,以阻止其赴任。清世宗(雍正皇帝)震怒,将陈时夏贬任山东布政使,而让张坦麟任山东巡抚,在陈之上。七月补任内阁学士,仍留山东,八月移任江西。
七年(1729)闰七月应召回京,十一月奉命往南河,会同河道总督孙毓恂协办高堰工程。
八年(1730)母亲去世,奏请回籍奔丧,经讨论,令其在工守制(即在任上服丧),直至十年工程竣工,才回籍服丧。
十一年(1733)正月,浙江修筑海塘出现问题,张坦麟奉命前往襄办。海塘修筑会总理大臣程元章与副都统隆升意见分歧,不接受张坦麟的意见建议,致使塘工屡溃,经部讨论,拟将张坦麟降一级调用。世宗旨意:从宽免其调用,仍令其督修海塘工程。
乾隆元年(1736),程元章、隆升被解职,以大学士稽曾筠总理海塘工程,仍留张坦麟襄办。
二年(1737)正月回京城,不久任仓场侍郎,五月拔任江苏巡抚,八月,出任安徽按察使,因疾病去职还乡。
张坦麟生性严谨,勤于政事。在通州仓任职,廒座整齐坚固,粮食毫无亏损,已得清世宗欢心。及被破格提拔,委以财赋重任,剔除弊端,一尘不染,便引起庸官们的忌妒,引发赴山东时的勒赔事件。清世宗明察是非,再次破格提拔。旷遇殊恩,张坦麟忘身感奋,遇事不避嫌怨,最后遭到庸官们朋比排挤,孤立无援,年届花甲,忧愤成疾。张坦麟历官政绩以及奏议都随皇帝的朱批谕旨保存在皇家档案中。
退职后,张坦麟在汉阳县蔡甸镇租房居住,足迹不入府城,与身为布衣时的两三个旧友诗酒唱酬,不问政事,悠闲自得十余年而卒。他生平著作很多,但因为官清廉,无力刊行,现存者仅为传抄下来的散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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