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传经
胡传经,男,汉族,1916年生于湖北武昌,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至1942年先在梁子湖打游击,后转移到湖北宜昌、咸丰等地做秘密工作,1943年在鄂豫边区襄河地委天京潜政府任教育科长、区长,1946年在哈尔滨顾乡区-工作队主管工运工作,1947年任顾乡区工会办事处主任,1948年任中共香坊区委书记。1949年任哈尔滨市职工总会公企部长、副主席,1957年任主席,1961年在哈尔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副市长,主管城市建设工作,1973年任哈尔滨市革命委员副主任,1977年在松花江游泳时不幸遇难,终年61岁。
胡传经在顾乡区做领导工作时,发动油坊、火磨、窑业工人积极恢复生产、支援解放战争做出贡献,并在他倡导下,首创了工人集体婚礼,为移风易俗喜事新办树立了典范。他在市总工会工作期间,总结推广苏长有的"双手挤浆砌砖法"、杨德重的"木工流水作业法"等先进操作法;他领导筹备、主持召开了哈尔滨市首届劳动模范代表大会,为劳模工作打下基础;他发现群力机械厂工人提出的"生产分秒必争、待遇分文不争"的口号,及时向市委报告,并号召全市工人学习这一具有共产主义风格口号;在调整总工会机构中,在他主持下,合并了部门,取消了产业工会,确立了"31会组织必须在组织上、政治上、业务上绝对地接受党的领导"的思想;在试办城市人民公社时,提出工会组织必须把全部工作转移到城市公社方面的要求。他关心职工生活,提倡大办食堂和职工独身宿舍"公寓化"的主张;在经济困难时加强了职工互助会和对困难职工的补助和救济工作,树立了勤俭持家的典型;他重视职工教育和职工文化生活工作,成立了哈尔滨工人业余大学、工人理论教员进修学校和工人艺术学校,修建了哈尔滨工人文化宫,组建了工人医院、江北工人疗养院;在主管城市建设中,对哈尔滨的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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