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襄樊市襄城区胜利街郑家山北麓。刻于庆元五年(1199)。幅面高0.9米,宽0.6米。阴刻楷书5行33字:“庆元己未寒食日率兵将官以下遍祭战殁将士于岩亭之野酒焚币成礼而去清明日复携家来此遥睇松楸用修时祀河阳赵淳题”。字径0.05米见方。对研究南宋抗金战争及风俗具有参考价值。(第三批)
信息来源:湖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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