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胡进村,清代建筑。“咸丰贰年陆月廿四日(1852年8月9日)造”由“胡大顺仝造”。坐南朝北,平面呈长方形,砖木结构,东西长24.26米,南北宽29.1米,建筑面积705.96平方米。一进三重建筑,由厅屋、堂屋、厢房、天井组成。厅屋和堂屋上方设有0。厢房与厅屋、堂屋围合形成的天井,用青石铺墁。厅屋和堂屋的木构架均为穿斗式,山墙全为五花风火山墙,高低错落。该建筑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
信息来源:湖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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