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崇阳县金塘镇金塘村,清代建筑。1935年2月,为纪念1934年11月牺牲的原湘鄂赣省委书记、红十六师政委陈寿昌,湘鄂赣省委和省苏维埃政府以崇阳金塘为中心,将崇阳、通城、修水三县边隅之地区建立“寿昌县”,县政府驻金塘村。该旧址占地面积约750平方米,为两层砖木石结构建筑,坐东朝西,面阔七间,一进二重,硬山灰瓦顶。正门墙壁上共有六个雕花石窗,纹饰各异,人物形态栩栩如生,石窗之下为条石垒墙;屋内横梁上雕刻戏剧人物,刻划精细。该旧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同时,也为我省古民居相关研究提供了实物资料。
信息来源:湖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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