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树
冯大树(1878年~1927年11月),男,汉族,湖北崇阳人。曾担任任沔阳县司法署主任。
894年,冯大树剪去发辫表示抗清的决心,参加日知会。
1905年,赴日本就读警察学校,加入同盟会。陈天华为抗清投海,冯大树于次年回国参加反清斗争,被剥夺官费并遭通缉。归国后参加萍、浏、醴起义。起义失败,无处藏身,应好友冯特民之约相偕西行。抵伊犁后,始任警察提调,与马凌霄(字腾云,河南回民)负责发动当地回民与军标。
1909年,冯大树与杨缵绪等在宁远城成功地组织了筹还国债大会。翌年,已筹措国债捐款逾万。还兼任惠远各校教习,利用讲坛宣传爱国思想,为消除民族间的歧视隔阂,进行了大量艰苦工作,获得各族的同情和支持。伊犁起义的当夜,率队攻打副都统衙门。新伊大都督府成立后,任平政院长。2月24日平政院改称参事院,仍任院长。新伊战争期间,留在伊犁主持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督劝农耕。塔城和议,为伊犁和谈代表之一。新伊统一后,被委任为伊犁驻京代表。
1912年10月,冯大树到达北京为伊犁请款,财政部总长周学熙将责任推给陆军部。陆军部次长蒋作宾热情地将他介绍给总长段祺瑞,将伊犁请款事提交国务会议,仍无头绪。伊犁也屡屡发电告急,无法维持地方财政。他又向袁世凯政府正式提出撤换新疆都督杨增新,袁世凯充耳不闻。
1913年3月1日,被伊犁推举为宪法委员。冯在北京期间,还作文在《民主报》、《大公报》等报刊上控诉沙俄侵华的暴行。袁世凯复辟帝制,其亲信劝他赞成帝制,他大怒,痛斥袁氏窃国弄权,罪不容诛。袁欲杀冯,冯便再赴日本入明治大学。
1916年,袁世凯暴死后,冯回国在北京法院工作。以后历任九江、杭州等地检察官。
1926年迁居武昌,设立冯大树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活动。此时他曾掩护过共产党人与进步人士。
1927年,被委任为沔阳县司法署主任。同年11月,因肺病死于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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