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信
李崇信(1494~1577),字贞甫,明,潜江(今泰丰办事处莫市村)人。正德十四年(1519),秋闱中举。这对李氏家族而言还是一件大喜事。其父李銮也是一位发奋苦读,并立志要通过读书谋取功名的人,最后他虽然取得了入仕的资格—贡士(举人或监生参加会试被录取者),但不知何故却终身没仕隐居乡野而终。后因子贵父荣,在他入土后的嘉靖二十五年(1546),其子李崇信任丰县知县,李銮被皇上敕封“文林郎,丰县知县”。
李崇信中举后并没有马上去任领教谕、训导之类的低级-,在其父亲的影响下,他立志考中进士后高起点步入仕途,先后历经十二年,四次赴京参加会试,结果还是没能登上进士皇榜。好在他品行端正,其“策论”之言还是被爱才的考官赏识,嘉靖十年(1531),已年过三十七岁的李崇信破格被授丰县知县。他在知县岗位上干了十一年,于嘉靖二十五年(1546)冬迁升陕西汉中府府丞(即副知府,亦称同知或司马。正六品),结果他在府丞岗位上干了不到一年即嘉靖二十六年,不知何故他突然提出辞职不干了。康熙《潜江县志》卷十五·人物列传(以下简称《县志》)载:“历汉中府丞,寻(旋即、不久)致仕归,闭门课子”。
《县志》载,李崇信五十四岁归里后“律身治家,刚正严明,子孙凛不敢犯。一言一动,乡人引以为式。昔万石君(万石君,西汉大臣,历史上教育子孙成才最著名人物)一言,而子孙肃”。这里说他一生刚正严明,在用孔孟之道严于律己治家教育子孙的时候,对子孙要求十分严格像万石君,子孙们见到他都肃然起敬。他治家教子的一言一行,乡里都作为典范学习推广。尤其是他经常训导子孙要发奋读书,力争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如果入仕一定要做一名正派贤明的好官之策,成效显著。
李崇信次子李鸣,刚二十岁时,在嘉靖三十七年(1558)乡试夺魁(即举人第一名),被授西乡(今陕西西乡县)县令;其长孙李之皞(hào),万历十七年(1589)在直隶南京参加乡试又是夺魁,先授宣州(今安徽宣州市)教授,后擢升南(京)国子监博士,最后官至南(京)户部主事(正六品);次孙李之洵,中举后授通城(今湖北咸宁市通城县)训导;曾孙李庚,以贡士身份授蕲水(今湖北蕲春县)训导,指挥防贼犯蕲春载于史册;曾孙李焕,授无极(今河北无极县)知县。
这正验证了嘉靖二十五年(1546)七月,皇上在对丰县知县任上李崇信的父母的一篇敕文(此文被刻成墓碑,1990年出土,现存于市博物馆后院)上所言:“朕闻君子视履考祥故不在其身,而必在其后人者,皆必履祥之应也,岂可以无褒嘉之典哉尔”。即朕听说凡君子应该经常审视自己所走过的道路,并对自己的未来做出好的规划,就算自己不能实现,也会在子女中实现。你们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朕怎么能对你不进行嘉奖呢。
居乡足不履公门
李崇信身居官场多年,对官场的一系列游戏规则可以说了如指掌,他这一级别的-回地方,当地也会敬重三分。当时,一般在外地为官者回到故里,其级别等于或高于县令的,当地一些-对其都要十分敬重。一是中国几千年形成的“官本位”潜规则,凡-都高人一等,必然受到尊重;二是即使致仕了的-,其在当地影响仍然很大,时任-要出政绩还需要得到这些人的理解支持;三是这些-利用其影响力,还能为地方办不少事。因而很多致仕归里的-,仍然热衷于当地政务或民间活动难得清闲,有的甚至门庭若市。
李崇信却不落俗套,《县志》记载:他致仕归里后,“闭门科子……足不履公门三十余年”。现在当我们认真审视李崇信的人生轨迹,发现他“足不履公门三十余年”是其对官场及-内心充满多重矛盾所致。一方面他可能在汉中府丞岗位上受到了上司的排挤,或者是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与上司矛盾白热化,由此他看透了官场上的尔虞我诈,于是急流勇退;同时他也看破了尘世,甚至厌恶官场,不愿与官场上的人打交道;另一方面,他又闭门教子育孙发奋读书,努力奔竞于官场,求取福禄和功名;当然也不排除李崇信品德高尚,不愿去扰官劳民。当有-慕名要登门拜访时,他首先是婉言谢绝,实在推辞不掉,当-要至时,他却借故避而不见。《县志》载:“有司造庐欲见之亦不可得”。
一位六品-回到故里三年五载闭门谢客可以理解,而三十余年不履公门(官府衙门的统称),不见各级-这就让人在费解中多了几份敬佩之情。他虽不履公门,但他并不自闭。除了前述闭门科子教孙,与文士饮酒赋诗之外,他还特别乐善好施,积极投入公益事业。从《县志》等史料中发现至少做了两件载入史册的大好事、善事。一是置义冢。明清两代朝廷都谕示各地-和富裕的乡绅置义冢掩埋无地或无人安葬死者。李崇信回到故里后,发现很多穷人死后无处安葬,于是将其俸禄节余捐出,在城东河的黄汉垸买地十三亩五分,“俾之葬埋,泽及枯骨”。二是隆庆四年(1570),他已是七十六岁的耄耋之人时,筹资重建马伏波将军祠,并写下了文采飞扬的一篇重建记(见前述《马援——潜江人未能遗忘的马伏波将军祠》一文)。
李崇信归里居乡在“不履公门”的同时,还有一重大爱好,即《县志》所载,“间与一二文士饮酒赋诗”。他小酌雅饮或开怀畅饮之态我不得而知,但从《县志》收录的《重建马伏波将军祠记》(以下简称《记》)和甘鹏云先生《潜江旧闻录》(以下简称《旧闻》)收录《李府丞》两篇诗文中,可得知他文笔如椽,功力深厚,厚仁贵和,敦亲重义。《记》中有这样一段:
嗟乎,将军英名伟烈,振耀汉京。南服驰驱,老且益壮。千载而下,想其裹尸之语,据鞍之状,犹足以激凡起懦,凌然九霄。
《李府丞》一诗写的是他任丰县知县时,以德教化民众,用一首诗化解了兄弟之间的诉讼。诗文如下:
五伦有夫妇,长幼非细故。
一为物所移,骨肉永弗顾。
从一以俟死,孑然见裙布。
北堂美仪型,勿俾须眉恶。
诗中说:你们的父母亲遵守“五伦”(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的好榜样,你们亲兄弟俩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小利背离了亲兄弟的骨肉之情。你们母亲为你们兄弟俩含辛茹苦,寡居今日,是以贞节当旌书典范,她像古时候的君子,最讨厌、憎恶不守诚信的男人,你们没有必要再诉讼了。据悉,他这一首诗使亲兄弟感泣,为之罢讼。
主政民不忘其恩
李崇信主政时勤政爱民,秉公用权,敢于担当,其政绩主要在任丰县知县岗位上。
《旧闻》收录了一篇《丰人重修李公祠》一文,此文记述的是万历十八年(1590),山东监察御使刘寅(潜江人,后面有传记)奉旨巡抚徐州、丰县等地。当刘寅到达丰县后,当地的缙绅、耆老等拜见他,要求重新为嘉靖年间的县令修祠祭祀。刘寅掐指一算这已是七十年前的事,感到十分奇怪,他问到:令是谁?既有祠,奈何重修?这些人回答:“令,乃潜江李公(崇信)也”;他“尝有大造于丰也”;“地易祠堂墟,民不忍,而思俎豆之也”。于是刘寅差人找来《丰县县志》和遗碑碑文认真阅读,再踏访当地百姓,才知李崇信常怀于民,确有重新为他修祠祭祀的理由。刘寅批准他们的请求,并写下了《重修李公祠碑记》(以下简称《碑记》。从这篇《碑记》中我们得知七十年后百姓不忘其恩的主要有以下三件事:
一是重建县城。嘉靖五年(1526),黄河堤溃,洪水冲毁了县城,城池已不适宜居住,老百姓大多逃离,已是一座废城,前任知县只是对署衙小作修缮而当维持县令。嘉靖十年李崇信到任,他征求当地乡绅耆老意见后,顺从民意,决定将县城东迁至“华山之阳”。在县城的搬迁过程中,他与百姓同甘共苦,“删蓬藋(diào),披荆榛而处”。在他的率领之下,新县城建成了,老百姓也有了新的安居乐业之处。
二是修建丰县儒学。旧时,中国的老百姓就是自己忍饥挨饿、受苦受累也要供其子孙读书求仕,因为这是他们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唯一出路,所以他们特别看重官府的儒学。李崇信看到黎民子孙无处安心读书时心急如焚。他“莅兹土,独殚心经画,日夕图所以修举废坠”,在修建县衙的同时,就将儒学建成,新的学宫建成。使丰县科举中榜者络绎不绝,即“新夫子之宫,文学之士兴焉”。
三是创建养济院。古时候的济养院相当于如今的福利院、收容院和孤儿院之类。扶贫济困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当时的明朝县级政府并没有这类财政预算支出。李崇信牢记“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之古训,一方面捐献自己的部分俸禄,另一方面倡导富豪、乡绅及民众捐款建成了养济院,使许多孤寡老人及流乞人员有了一处安身之地。
李崇信知政丰县除了上述政绩外,“其他安民厚下之政,不可殚数”,“丰人感而歌恩”,在他离任后不久即建祠祭祀。《江南通志》的“公署”“学校”篇及《徐州县志》等史志均有记载,并被誉为一时“循吏之冠”。但在李崇信离任二十年之后,丰县又遭遇水患,县署-再次西迁,而李公祠则“莽为禾黍(shǔ)”,孤立于已废弃县城荒郊野外,“父老过之垂泣而叹息”。因而就有了本文开头所言“以是群然走百里,求复其祠祀”。《碑记》还记载,当重建的李公祠竣工后,“丰缙绅父老及弟子鼓舞欢欣,人人不啻获申其家祀也,而又恐岁久而废附也。复设守祠,置祭田,以规深入久云”。
家乡人民十分敬重李崇信勤政爱民的品德,时任知县朱熙洽(江苏昆山人)亲自收集李崇信的资料并为之作传。《县志》认为李崇信有东汉人的遗风,说他可以和东汉时教书育人的先圣万石君和义行乡里受人尊重的王彦方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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